推 cywangtw1990:之前SOHO版有一個類似的案例 你可以去翻一下 01/07 20:36
→ cywangtw1990:我記得前一陣子開始走入訴訟階段 01/07 20:36
推 HydeTseng:告吧 01/07 20:50
推 IloveBlack2:就告 01/07 20:50
推 johnwu:跟媒體投訴不知可不可行 01/07 21:09
推 Rhyming:上媒體讓他紅 不然就告 01/07 21:10
推 xxxg00w0:你有原檔基本上就無敵了 把圖抓一抓先發個存證信函吧 01/07 21:15
推 youngpool:有原黨就能告了,簡訊裡面有提到也能 01/07 21:19
推 kevincj22:有原檔一定告的成阿 告死他 01/07 21:24
推 rjhowmanyo:推xxxg00w0 存證信函很恐怖 寄出去"合法恐嚇"XD 01/07 21:27
推 pank:這種敗類一定要告的啊!!! 01/07 21:32
→ kx7613120:支持你告啊 你有照片原檔就無敵了 01/07 21:34
謝謝大家~ 我也想告阿
只是到時真的要走法律途徑的話一些瑣碎繁雜的程序我不知玩不玩的起 Orz
是說備份電腦畫面他會不會說是我自己修改貼上的啊 = =
→ timmy50413:那個飯店?拒住! 01/07 21:40
現在還不明朗還不要太明確的好 我只能說是在南部@@
謝謝對我很有幫助
推 rjhowmanyo:你就穩贏了 還怕玩不起 照片你拍的 01/07 21:47
推 seric34:如果你手邊原始檔都保留著,soho板可以看看前陣子的文章 01/07 21:49
推 youngpool:修改貼上他也要舉證得出來你造假阿...XD 01/07 21:52
→ youngpool:你就跟他說叫他錢照付,不付你就提告 01/07 21:52
感謝大家意見 如果真的要提告我會審慎做好準備的
只是這CASE不太大(才1~2萬) 跑太多程序又怕不符成本XD
SOHO版那篇我現在就去找 感謝cywangtw1990跟seric34版友!!
推 lef1986:超爽的,新機新鏡頭的預算有了 01/07 21:57
推 peterchenyw:有原始檔就算不管有沒有接Case,他用你的照片為經同意 01/07 22:06
→ peterchenyw:就已經侵犯著作權了 01/07 22:06
推 johnwu:有時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你的智慧財產啊,也可以讓不肖業 01/07 22:06
→ johnwu:者有所警惕 01/07 22:06
推 godchildtw: 趕 快 先 備 份 截圖+相機翻拍 01/07 22:20
推 livewater:趕快去網頁截圖保留證據 01/07 22:33
→ livewater:先通知對方看他們要花多少錢和解,他們不鳥再提告 01/07 22:35
我已經有電腦截圖六張了 其實還有其它可能有被裁圖的或重複的就沒備份了@@
推 mattkuo:如同s大所說,如果對方把網頁撤掉,堅持那個擷圖不是他們 01/07 22:39
→ mattkuo:網頁內容,那這樣子裝死不承認有辦法治嗎? 01/07 22:39
嘿阿 我也是怕這樣@@"
→ tuner123:網頁撤掉的話, google搜尋有沒有留頁庫存檔, 搜尋該網頁 01/07 22:50
→ tuner123:搜到的項目連結有個往下的小箭頭, 點下去還是可以看網頁 01/07 22:52
推 kimi7918:網址就是該HOTEL的網站,能不承認到哪裡? 01/07 22:56
→ kimi7918:原PO態度也太消極... 01/07 22:57
那不算他的官方網站 是PO在旅遊網上的 他的網站上就沒有用我的照片了@@"
推 weirdgrape:報給蘋果啦 不然一定很多人跟你一樣被欺負不敢聲張的 01/07 23:05
推 rosyiron:一張照片,13年前報價1000元,確定侵權後陪償500倍,剛好 01/07 23:08
→ rosyiron:五萬,如果你被盜用6張等於30萬......恭喜你了 01/07 23:09
→ weirdgrape:1000的500倍是.....50萬吧 01/07 23:13
→ PlayStation3:不和解找個想接的律師來告穩贏的 01/07 23:15
推 NewTypeNeo:不告怎和解啊傻孩子 01/07 23:39
→ baolidab:讓他紅~ 01/07 23:53
→ yuan720:記得準備好證據再出手啊 大好機會 01/08 00:11
推 angeltears:侵害著作權是有刑責的 可以去報案了 01/08 00:11
我已經在找懂法律的人士詢問了
基本上準備好證據備份完整才會通知對方了
目前最大問題應該是卡在沒有證據證明他真的沒付錢@@"
推 jacka1:支持你告,有可能來自你圖的全部備份,賠款是論張的! 01/08 00:23
推 harlemk416:應該是他要證明他有付錢吧 01/08 00:23
推 walkingstick:要他提出付款證明啊,這是他要證明的不是你 01/08 00:32
→ crystalghost:通常有拿$要簽收款單(會計記帳)..沒拿$他不會有單 01/08 01:03
→ hokkaidosky:沒證據說沒付錢,那他有證據證明他真的有付錢??? 01/08 01:14
推 dahIia:之前有個拍飛羽的 告了很多人 不乏學生或網友 和解金可不少 01/08 01:46
他的官方網站(算是官方網站吧= =)並沒有使用我的照片
但在某兩三個旅遊網上(目前找到這幾個)的房型跟外觀介紹部分照片是用我的
我不知道這有沒有差@@"
另外關於照片辨識度大部分大小大概最大的是600x400有些可能只有480x320左右
不知這對於以後若真的要當證據在照片辨別上有沒有影響?
(怕真的上了法院要比對法官會說看不太清楚阿 = = )
推 dahIia:就是當作被盜圖處理阿 如果積極點 就蒐證 保智大隊報案阿 01/08 02:11
→ dahIia:如果沒時間跟他耗 那就看你自己要不要吞下去而已 01/08 02:12
目前我只能在網路上蒐證 明天打算叫其它朋友去旅館拿DM回來比對是否有其它照片使用
推 mineko:....看得都想求你積極點了||| 01/08 04:47
→ horsetail:這種惡人要給一點教訓 01/08 05:38
→ killer9619:我覺得與其在這裡和板友沙推,倒不如直接告了再研究 01/08 07:42
推 andy3020:你真的很不積極耶...加油! 01/08 07:46
推 doglegbow:寄存證信函+1 01/08 08:36
推 jiankein:自己的東西都不願意保護,這麼畏畏縮縮就算了吧 01/08 09:26
噓 tsaicc:自己的東西畏畏縮縮不肯保護 被拿去用剛好而以 01/08 09:27
推 YLKid:加油~你是做對的事!!如真的提告可以提供網站嗎?想看你拍的^^ 01/08 09:37
→ Kenel:板友給建議都一直畏畏縮縮,怕東怕西,我看你就自認倒楣吧, 01/08 10:19
→ Kenel:不要告了,免得花你太多時間~ 01/08 10:20
推 ooaa721:我就是SOHO板上嫌圖爛還被用的苦主,目前進入訴訟階段, 01/08 10:54
推 kimi7918:不能同意樓上更多= = 自己權益被侵犯還在怕東怕西... 01/08 10:55
→ kimi7918:告下去該怕的是旅館好嗎? PS.被插隊 01/08 10:56
→ ooaa721:請蒐集好相關照片證據,相關電話請錄音,訴訟就是請個假, 01/08 10:56
→ ooaa721:說上幾句話,自己權益請自己爭取,到保智大隊提訴訟都免費 01/08 10:57
→ ooaa721:讓業主知道攝影不是吃乾抹淨,還可以讓你事後踐踏的 01/08 11:00
推 dahIia:打電話過去 同時錄音錄影 叫他付錢 因為他用你的圖片 01/08 12:28
→ dahIia:說你正在錄音錄影 已經蒐證了 如果他沒付錢 就採取法律行動 01/08 12:30
→ dahIia:該講的話 該套的話 該辯的 該否定該肯定的 就說出來 01/08 12:31
推 dafo:看得都想求你積極點了+1... 01/08 13:18
推 JCC:恭喜 你的照片賣出去了 告他 然後等他來求和解 01/08 14:13
推 LStrike:先提告,他們才會跟你和解 01/08 17:12
推 joulin:拜託你趕快告 這種人就是標準 仗著 你可能會覺得麻煩 01/08 17:12
→ joulin:然後就想說算了 這樣他們就完全得了便宜 想想他們的嘴臉 01/08 17:13
→ joulin:這口氣怎麼可以吞下去!!!! 在說你這是穩贏的 也不用怕打官 01/08 17:13
→ joulin:司 先記存證信函 可能對方就夾著尾巴想要來和解了 01/08 17:14
→ joulin:如果沒有 那沒關係 去備案 或者甚至讓法院發傳票給他 01/08 17:14
→ joulin:可能根本還沒有走到真正要上法庭的那天 對方就怕死了 01/08 17:14
→ joulin:直接拿錢送給你 在者 給你的錢 一定可以要求比當初Case貴 01/08 17:15
→ joulin:因為他這是明顯的侵權 跟你原本有沒有跟他有簽約無關 01/08 17:15
→ joulin:就已經是明顯侵權了 你不需要拿出當初的合約也沒插 01/08 17:16
→ joulin:反正快去告吧!! 01/08 17:16
→ joulin:拜託給它們一點教訓好嗎 這社會占別人便宜的人實在太多了 01/08 17:17
推 joulin:幫你轉法律版 那邊會有更多專業的人給你更好的建議 01/08 17:19
謝謝你~~ 我已經在寫存證信函了,希望一切順利.....
感謝大家的回應~ 後續怎樣我再上來分享過程@@"
推 tronic:首先將你的原檔留著,將對方的頁面留著,接著將事情始末 01/09 09:05
→ tronic:寫在書面上,重點1、妳們契約已經合意終止,因為你的作品 01/09 09:06
→ tronic:她不滿意,所以已經合意終止,所以照片檔案他並沒有使用權 01/09 09:07
→ tronic:照片是你拍攝的,屬於你的精神創作,著作權在你這邊 01/09 09:07
→ tronic:既然沒有將照片賣給對方,代表著作權包括使用、傳輸、所有 01/09 09:08
→ tronic:權等等都還是在你這邊,對方使用你的著作,除了違反民法 01/09 09:09
→ tronic:184條以下的侵權行為,同時違反著作權法第191條、192條的 01/09 09:09
→ tronic:刑事責任,另外亦可主張著作權法第88條的民事責任 01/09 09:10
→ tronic:重點2,上法庭只要舉證照片屬於你的精神創作,也就是你的 01/09 09:11
→ tronic:著作,然後在書面上說明他沒給你錢即可,最後恭喜妳,可以 01/09 09:12
→ tronic:獅子大開口的跟對方和解了 01/09 09:13
→ tronic:依過來人的經驗,請不要直接提民事訴訟,直接將你寫的書面 01/09 09:13
→ tronic:陳述,加上保留的證據,到被告區域內的警察局提告,不知道 01/09 09:14
→ tronic:被告的姓名就寫店家的負責人或跟你接洽的人,或者店家即可 01/09 09:15
→ tronic:接著警局會將店家找來作筆錄,最後送地檢署,然後地檢署開 01/09 09:16
→ tronic:庭時,在一定的時機下,檢察官會問要不要和解,這時候你就 01/09 09:16
→ tronic:可以提出你的條件,當然是適當的賠償,我遇過案子有一張 01/09 09:17
→ tronic:照片索賠13萬的,如果遇到警局說不會成案,沒有犯罪想吃案 01/09 09:17
→ tronic:的狀況,直接將你的書面陳述,以及你保留的證據,寄到該轄 01/09 09:18
→ tronic:的地檢署提告即可,模式會變成地檢署發查到警察局,叫警察 01/09 09:19
→ tronic:製作原告、被告雙方筆錄後,再送回地檢署由地檢署偵辦 01/09 09:19
→ tronic:用刑事提告基本上不用花費,只需要你打字的時間,加上將證 01/09 09:20
→ tronic:據保留的金錢花費,其餘檢察官會幫你查清楚,你只要證明 01/09 09:20
→ tronic:這是你的精神創作即可,向地檢署提告請用著作權法第91跟92 01/09 09:21
→ tronic:條 01/09 09:21
→ tronic:另外你不用擔心會有誣告的問題,因為這是確實發生的事情 01/09 09:23
→ tronic:你有提告的權利,只要是有這個事實,你也認為他侵害你的權 01/09 09:23
→ tronic:利,這樣就不會構成誣告罪,適用法律是司法機關的權責 01/09 09:24
→ tronic:最糟也只是獲得一個不起訴處分,但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 01/09 09:24
→ tronic:訴訟,讓檢察官去調查可以節省你自己蒐證跟證明的勞費 01/09 09:25
→ tronic:所以建議你直接提起刑事訴訟即可,不用請律師,就這樣 01/09 09:25
→ tronic:仍然恭喜妳可以當一頭獅子,如果有要到賠償記得請客阿 01/09 09:27
→ y233:不要教人家以刑逼民啦XD 01/09 15:43
推 joulin:樓上t大超詳細 大推 另位為原PO有所行動感到欣慰 01/09 16:07
推 fish880731:推t大,長知識! 01/09 20:23
推 lahiboy:推 tr 大!也支持原po 提告,怎麼可以姑息養奸!當然告! 01/09 21:44
推 Aweather:感覺可以m一下 01/10 16:12
感謝tr大相細的回答!!!
我也已經在諮詢相關法律問題了
希望可以備份準備的更齊全點
後續如果有任何發展再分享給大家@@
目前網頁備份11張
後來請朋友去幫我拿他們旅館實體DM發現封面也是 = =
另外最近還收到一封某新聞台主播寄來的信
詢問說是否有意願把這事提供給他們報導 0.0
小弟是想說這小小小的CASE鬧到新聞上去似乎有點小題大作
若對方真的無意和解想鬧到法庭上去才會考慮吧 Orz
※ 編輯: standby1983 來自: 211.74.246.231 (01/12 15:52)
推 PageX:即使網站不是官方,但照片怎麼會到旅遊網呢?應該只有你跟旅館 01/13 01:02
→ PageX:才是阿~ 01/13 01:02
推 dahIia:加油 成功伸張正義的話記得請吃雞排XD 01/13 01:04
推 nealwei:何必對他們仁慈? 01/13 08:48
推 jacky0521:是伊湄嗎XDDDD 02/18 15:03
我不否認也不承認XD
推 Niubert:找個律師吧,這種理賠很高,律師會很樂意跟你分紅的 03/29 09:50
※ 編輯: standby1983 (203.70.124.100), 03/19/2016 05: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