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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鄉民的回覆,以下推噓各有道理, 小弟來一一與大家討論一下, 也許有人覺得無聊,但我認為這是為自己權益爭取的必要步驟, 而不是單純覺得,自己被冒犯了,還很每送,在背後靠北別人, 我的態度是這樣啦,(以下是舉例) 當你在靠北政府長政府短的時候,不如出一點力去改變他, 儘管只是改變一點點,但當大家都這麼做的時候,也許社會會變更好?
satoyama:您是要正名不是要錢 那找蘋果比較快 01/22 17:32
Buikit:噓噓東大學黑店的做法我不感到意外,對於權益問題他們很少 01/22 17:45
Buikit:重視的,你的堅持是對的 01/22 17:45
turtleknight:蠻無聊的 我不知道有多少照片在報紙上沒我名字了XD 01/22 17:46
phantomeric:建議以後還是一開始就找律師吧 01/22 17:48
justo180:樓上好了不起唷 01/22 17:48
EPGo:推原PO + 樓上好大方XD 01/22 17:54
miname:到地檢署按鈴申告就可以了, 不需要自己出律師費跑法院 01/22 18:30
原來如此!我以為要告人就要花錢請律師 QQ 對不起這方面我真的不太懂 >"<
windshan:堅持是對的!加油~ 01/22 18:53
badblue:原來這樣叫無聊 (搔頭 01/22 18:54
mizuhara:不曉得這麼大方的T大方不方便分享幾張傑作給版友們欣賞一 01/22 19:08
mizuhara:下,好讓大家有提升攝影功力的機會?? 01/22 19:09
IUOIUOIUO:我至少超過五百張上報沒寫我名字 各取所需 01/22 19:10
IUOIUOIUO:還有 不要存有學校敢跟媒體鬥的幻想= = 01/22 19:11
IUOIUOIUO:網友也不用在那邊酸 上報的照片跟攝影功力沒關係 01/22 19:12
IUOIUOIUO:不是說報社還學校的作法是對的 但要跟他們鬥很難... 01/22 19:13
小蝦米要鬥大鯨魚的確是不太容易, 所以整件事情如果我不繼續打電話問進度,可能就石沉大海了吧? 但自己的照片被寫上跟自己完全無關的名字、註記,實在令人不開心, 因此才決定一定要請他們更改, 而且也不是說要鬥啦!我也沒有要他們賠錢啥的。
iwantu:上報不一定是什麼了不起的照片 只是剛好需要罷了 01/22 19:23
y233:難? 著作權法可不保障攝影著作不經原攝影者同意任意引用 01/22 19:25
iwantu:推原PO堅持自己的權益 01/22 19:25
y233:任意使用他人相片亦非無竊盜疑慮 即使是報刊雜誌教育性質亦同 01/22 19:26
Hawks801:一開始沒強調著作權而發給團員自由使用?這樣情況下還在意 01/22 19:39
Hawks801:? 問題出在學弟提供照片時有無特別要求註明出處 沒有的話 01/22 19:41
Hawks801:問題出在你跟學弟身上吧 之間沒溝通好使用方式... 01/22 19:42
H大說得很對,問題一開始的確出在我學弟身上,才會導致整件事的發生, 但我並沒有要追究誰的責任,學弟也有向我道歉,我請他別在意, 說實在我自己也是第一次面對這樣的情況,第一時間自己其實很火, 但卻不太清楚該怎麼處理,急著找出事情緣由, 直到冷靜下來後,我很堅持自己的立場:我只是要正名,然後請他們改正。 其餘部份我並沒有要追究,我也沒有真的要上法院, 對於跟記者說存證信函這件事情,我有親口跟對方道歉說那是氣話, 因為當時兩個人都很火很不爽,都講了很多氣話, 這種狀況下根本無法溝通,我願意當先道歉的那個人。 我在意的點是媒體、校方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 我自己感覺他們在打拖延戰術,兩邊說法有差異, 從一開始說要好好處理,我卻無法感受到該有的處理態度, 做個假設好了(雖然這樣沒什麼意義): 如果今天我一開始就像別家媒體爆料這件事, 然後剛好也弄上了版面,被更多看報紙的人知道, 我想他們兩邊的處理態度不會那麼消極吧? 一個很簡單的概念:小錯誤、小事情而已嘛!塗塗抹抹蓋掉就好。 這是很多大型企業、公家機關等,常常會用的手段。 回到照片來,對我本身,我在意這個版權, 認為侵權這件事情是很大的 (儘管是個誤會?), 我自己去爭取正名,好像並不是因為無聊才會這樣做?
E6300:根本微軟 頗呵 01/22 20:24
weirdgrape:要告就告阿 不然你前面說開放使用 你學弟也亂用 01/22 20:27
weirdgrape:最後又在講一堆 搞不懂 01/22 20:27
hahaha42:推你一個 別在乎酸文呀 01/22 21:02
THEHELY:推你好脾氣 01/22 21:15
m8505:其實溝通的時間已可以寫存證信函了,且對方收到後會立刻處理 01/22 21:22
rainys:我建議快告吧 不論照片好壞與否 我想看看這會有什麼結果 01/22 21:23
Hawks801:如果提供照片給學校的是你學弟 你告了只是害到學弟侵權 01/22 21:31
arm370x:我覺得你不爽以後照片都放在記憶卡自爽就好了在哪裡裝大方 01/22 21:35
arm370x:沒有人一定要用你的照片,愛到處發等到別人用了又在那該 01/22 21:35
我不是在裝大方,基本上這次採訪任務是有跟贊助單位簽合約的, 照片我是可以不用給團員,但他們也需要繳交稿件, 基於要幫贊助單位完成稿件, 提供照片讓他們自身撰寫的採訪文章內可以使用,也只是剛好, 團員被其他媒體採訪的部份都是額外的, 給團員使用,他們只有使用權,但是沒有再次授權的權力, 更何況,當時第一時間,我收到的消息是學弟並沒有提供給聯合報。
hsudens:說真的 照片扯到學校,他們都會覺得照片是為校發展、宣傳 01/22 21:35
hsudens:以前讀書時候幫就讀的學校拍照,後來反餽都覺得自己很卑微 01/22 21:36
arm370x:學校跟媒體好可憐,甚麼照片不用就用到你的,上新聞很厲害嗎 01/22 21:40
Hawks801:然後調查你學弟時 學弟稱你說可自由使用...所以到頭來 01/22 21:40
Hawks801:是自己在搞笑? 01/22 21:40
arm370x:http://ppt.cc/XKbZ 01/22 21:41
arm370x:這種照片剛拍完兩天就從50台上到58台了 01/22 21:41
ACGB:寄出存證信函+1,下載表單敘述一下,郵局寄出後等回覆就行了 01/22 21:54
mygod0520:個人覺得是妳沒跟學弟說好 學弟又拿去用沒跟校方說好 01/22 22:48
mygod0520:妳最該怪的是妳學弟 而不是打去怪其他人 01/22 22:50
mygod0520:妳同意了妳學弟使用 是妳學弟同意了學校並沒說明版權 01/22 22:52
shell922:放人一馬吧 照片好以後自然會在上報紙 01/22 23:34
symeng:學弟的錯 01/22 23:36
我想我想表明的事情已經很清楚:我只希望用照片的部份,必須寫上對的名字。 而不是單純的在找對錯。
Louto:怕被亂用就不要隨意外流吧,記者蠻雖的 01/22 23:56
izna:原po是認為著名了照片作者 會因而知名度上升還是? 01/22 23:57
我不認為對知名度有什麼影響,單純覺得照片這樣使用自己被冒犯了。
Louto:人家職場工作已經夠煩累了,繼續拍好照片自然有人會注意到你 01/23 00:41
Louto:小事情這麼計較非常無聊 01/23 00:42
對,也許很多人覺得這是小事,何必要計較, 很多人的照片上過報紙,他們可能就很開心,管他寫誰的名字, 單純的「我的照片上報耶!」這種感覺, 但這個事件我的認知是: 照片不是我、不是學弟提供,卻用在商業報社, 寫的更不是我的名字,擺明了就是我的權益被侵犯。 那麼這件事情,我就認為不是小事。
juor2:囧! 01/23 00:47
EiffelTower:既然提供了,就大方一點,除非你覺得上報很重要! 01/23 00:51
EiffelTower:重要到要讓你學弟兩邊不是人,然後拆他的台~ XD 01/23 00:58
哈哈 我沒有提供給聯合報 XD
eeee111:推原PO維護自己的權益,我覺得上不上報根本都是其次,而是 01/23 01:25
eeee111:有沒有受尊重的感覺,今天若我提供照片結果媒體的來源寫學 01/23 01:27
eeee111:校當然覺得被不當一回事。校方提供給媒體沒講來源,營利媒 01/23 01:30
eeee111:體也沒負起查證的責任,兩方最後互踢皮球,結果最傷的又是 01/23 01:31
eeee111:原PO,任誰是當事人都會氣不過吧?一些樓上在酸要知名度要 01/23 01:32
eeee111:上報或是自認幾百張照片也被媒體用不CARE的就少講吧,根本 01/23 01:33
eeee111:搞錯重點... 01/23 01:36
packie:無聊+1 學校提供的照片,媒體標上元智大學提供,很OK啊! 01/23 01:54
一點都不OK,因為照片所有權並不是元智大學!
arm370x:ee你跟本沒搞清楚,如果原PO前後一致,跟像這樣學弟言令在三 01/23 02:53
arm370x:,不會有人想找麻煩用他相片的,沒有這麼閑 01/23 02:53
arm370x:他才應該要想想參加*公益*活動的*本質*,如果心眼是這樣以 01/23 02:55
arm370x:後該慎重考慮是不是有格局參與 01/23 02:55
arm370x:學校跟報社就該被他這樣噴?到底誰偷了他照片,記憶卡長腳 01/23 03:03
arm370x:嗎還是他公佈在網路上被偷去私佔了? 01/23 03:03
我想有沒有心眼參加*公益*活動的*本質*這個部份, 跟討論版權這件事情,似乎是沒有什麼關係,有點離題了喔。
Louto:況且,這張照片要我承認是我拍的我也不想,頗ㄏ 01/23 05:54
我的確不是什麼大師,拍得照片也不怎麼樣, 還請多指教了 ^^。
nick5487:自己不尊重自己 還有誰會尊重你 01/23 09:39
ReDmango:豬油最近某亮晶晶忌者,不僅盜照片,還直接標明拍攝者是 01/23 10:00
ReDmango:他,這種案件層出不窮了啦,要玩的話會是公司先死,以後 01/23 10:00
ReDmango:沒有公關想發你案 01/23 10:00
tmie:ee根本沒看完全文吧...根本沒搞清楚重點...01/23 10:36
tmie:受害者根本是那個記者...超衰01/23 10:38
想請問,受害者難道我不是? -- Edited by CheerC Fan Page: http://www.cheerc.idv.tw Picasa: http://picasaweb.google.com/cheerc 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cheerc 500px: http://500px.com/cheer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90.154 ※ 編輯: CheerC 來自: 123.194.190.154 (01/23 10:55)
hayato24:你有什麼損失可以讓你自稱受害者嗎?愛爭又不去申訴 01/23 10:58
申訴?解決問題的方法一定是要上法院討公道嗎? 所以我這樣爭取不算申訴? 我的損失就是照片版權被認為是校方擁有,而且他們可以任意使用,
EiffelTower:噓你開第二篇來回應,短短十篇內自己回覆自己的文章~ 01/23 10:58
對不起我不知道有這條板規,有的話請板大刪文。 ※ 編輯: CheerC 來自: 123.194.190.154 (01/23 11:05)
ts21020:是權益問題又不是利益 不是自己的權益就叫人家吞,真棒! 01/23 11:12
ts21020:最適合當老闆了 01/23 11:12
jyenhuang:版規有規定不能在十篇以內自己回自己文章嗎? 01/23 11:15
mygod0520:首先是你學弟隨便交給了學校 而學校也早就說了 01/23 11:16
mygod0520:給了就等同於學校版權(你學弟沒說不是他的) 01/23 11:17
mygod0520:所以給出之後所有事件本來就沒錯!何來維護權益 01/23 11:17
mygod0520:是你跟學弟沒溝通清楚! 再以權益之名行胡鬧之實才對 01/23 11:18
jyenhuang:原作者在莫名其妙之下喪失自己的權利當然有爭議 其他人 01/23 11:18
jyenhuang:之間作的約定根本不甘原作者的事情 01/23 11:19
mygod0520:不好意思 這不算莫名其妙 除非他學弟是在C大不知道的 01/23 11:20
mygod0520:情況下私自將照片拿走 再將照片給予學校才算 01/23 11:20
mygod0520:今天這情況就像我東西借學弟 學弟拿去賣了 01/23 11:21
mygod0520:難道我要告商家沒去查證這東西是誰的? 01/23 11:22
mygod0520:一般人都會知道是學弟問題 或者我根本不該借學弟這樣吧? 01/23 11:23
ts21020:學弟有問題,但原作者至少有要求商家正名的權益吧 01/23 11:25
mygod0520:那作者可能必須提出很多證明 並且跟學校溝通取得同意 01/23 11:26
mygod0520:如果C大願意花這麼多時間包含學弟一起去找學校跟記者 01/23 11:26
mygod0520:那我想這樣才是可行的方式!!一定要"正名"的話 01/23 11:27
ts21020:那就是在維護自己被濫用的權益,而不是在胡鬧 01/23 11:27
mygod0520:如果是我大概只會跟學弟說以後要謹慎點吧~(我懶~QQ) 01/23 11:27
mygod大大其實講的有道理, 所以我才會兩邊一直打電話溝通, 並且在第一次溝通就已經與校方得到共識, 校方承認他們的疏失,學弟也承認他的疏失,撰稿的也承認他的疏失, 所以承諾要達成我的要求,要請聯合報更正, 到這邊都沒有問題啊!誤會一場,改完就沒事了, 只是後來校方的處理態度拖延、讓我感覺不當一回事, 接著就是完全沒有任何消息, 所以我才會為了不讓事情就這樣沉下去,沒完沒了, 再打後續的電話確認。 ※ 編輯: CheerC 來自: 123.194.190.154 (01/23 11:32)
mygod0520:學校是從學弟取得(學弟並沒提不是他的) 記者從學校取得 01/23 11:29
mygod0520:都是很正常的管道 何來"濫用"? 所以搞清楚問題點... 01/23 11:30
發生問題的點很清楚,但我的照片版權被侵犯也是個事實, 要解決問題的方法沒有太困難,只是更正一下文字, 我想表達的只是這樣而已啊! 在台灣這個部份很常被忽略,但被忽略不代表這不重要, 好啦,我就是愛該,會被討厭也只是剛好。
ts21020:就好像之前某明星授權照片使用,結果授權者把照片賣給壯 01/23 11:31
ts21020:陽藥公司,授權者有問題,但也不代表使用者可以繼續亂用 01/23 11:31
ts21020:啊! 01/23 11:31
ds1441:沒人在乎你是誰...想成名從現在開始乖乖的去參賽吧 01/23 11:32
ds1441:自費開展或是開班授課也是一個方法啦... 01/23 11:32
我從來不是為了想要成名,才做這樣子的事情喔 ^^ ※ 編輯: CheerC 來自: 123.194.190.154 (01/23 11:41)
peter110158:貼上原作者的名字不難 但是認錯對他們就很難了 01/23 11:38
peter110158:原PO生氣點應該是他們不願意改又不承認有疏失吧 01/23 11:39
ts21020:原po權益只能靠自己爭取了!網友只能鍵盤支持或潑你冷水, 01/23 11:40
ts21020:最後還是要靠自己去悍衛QQ 01/23 11:40
a5211:你好煩 01/23 11:41
ReDmango:手動置底ing 01/23 11:49
Kamiyu:好失望,現在的DSLR板變成這樣了啊.. 01/23 11:49
arm370x:我覺得你維護權益沒錯。 01/23 11:52
ReDmango:真的會在乎就直接告下去,一直高舉權益卻又不尋正確有強 01/23 11:52
ReDmango:制力的管道去爭取... 01/23 11:52
arm370x:但自從你沒有跟學弟勾通好 後面的人都是照正常程序行事 01/23 11:53
ReDmango:就是臺灣人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才會讓著作權觀念 01/23 11:53
ReDmango:如此薄弱 01/23 11:53
ReDmango:記者跟學校都很雖,錯的是學弟而已 01/23 11:54
harlemk416:支持爭取權益+1 01/23 11:56
arm370x:並沒有人有錯,不用把別人弄的像大姦大惡,其實我更覺得他 01/23 11:56
arm370x:們也不是拖延,而是覺得你來亂的 01/23 11:56
ReDmango:要跟報社正名也該是學弟的工作 01/23 11:56
真的很謝謝大家一起討論這件事情啦! 畢竟自己真的沒有這部份的經驗,也許處理上有很多改進的地方, 幾位覺得我很煩的大大們,先說聲抱歉了,也許這真的不是你們在意的點。 但真的希望這個討論串,可以讓下次有人遇到的時候一個參考, 儘管可能不是那麼好的一個範例 XDDD ※ 編輯: CheerC 來自: 123.194.190.154 (01/23 11:59)
arm370x:其實這種相片拿走就有版權這種做法也是有點可笑,however 01/23 11:58
arm370x:報社方用的也是提供而不是拍攝 01/23 11:58
arm370x:另外退萬步言,我想你在意的是自己版權,然而分享這種活動 01/23 12:01
arm370x:有沒有附上你的大作,對元智跟報社方都無任何私益性增值 01/23 12:01
packie:去找學弟幹譙吧,且今天報社寫的是元智大學「提供」,完全 01/23 12:06
packie:正確無誤。其他問題找學弟吧 01/23 12:08
哈 不要這樣啦 總體而言都是誤會 而且問題已經解決了 ^^
arm370x:我覺得你更該多想自己的授權等級適不適合參與類似活動,不 01/23 12:10
arm370x:然今天如果是徐旭東的粉絲專頁去引用到那篇文章,我想你要 01/23 12:10
arm370x:氣到上火星了吧。 01/23 12:10
我會用ETC免貼也可上國道的貼紙洗板 (((大誤 我會去思考這個部份的 謝謝arm大大提的建議 ※ 編輯: CheerC 來自: 123.194.190.154 (01/23 12:12)
ts21020:http://ppt.cc/UdEK 智財局的說明 1.誰能夠合法授權?那邊 01/23 12:19
ts21020:似乎有提到 參考看看 01/23 12:19
santin:推文真可怕 01/23 12:36
sixinch:奴性推,財團老闆最愛。 01/23 12:41
eyelace:從推文看台灣,大家心態要改,政府才不敢作亂 01/23 12:54
oboe0207:推文真可怕+1有人覺得原PO想紅跟很煩這到底是哪裡感受到 01/23 13:24
ds1441:上面幾個怪推文的自己不知道始末在那邊... 01/23 14:06
ts21020:別人有不一樣的看法就說別人不懂始末 科科 01/23 14:38
EiffelTower:原來現在DSLR可以這樣手動置底呀? ~"~a 01/23 17:52
EiffelTower:你大可在你自己的原文裡頭回覆,特地再開一篇文章來回 01/23 18:02
EiffelTower:是覺得很怕沒人看到?那為何不轉去八卦呢? 01/23 18:02
EiffelTower:噓你短短十篇內回覆了自己的文章,其心可議! 01/23 18:03
ds1441:始末就是這是一件原PO與學弟之間的私事拿出來公審媒體 01/23 18:47
ds1441:你還能有什麼偉大的看法? 01/23 18:48
OalexO:媒體真的很衰 這明明是那學弟的錯也得被逼著被原作者認錯 01/23 19:13
MurderKiller:台灣人真奇怪 推 sixinch:奴性推,財團老闆最愛 01/23 22:47
Epsilon:原po是對的。一堆人真是是非不明。 01/24 00:40
louis925:支持原PO 01/24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