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ohuo: 個資法41 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資 05/03 07:43
推 guohu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訴字第81號參照 05/03 07:48
→ guohuo: 判決指出 公開不代表他人能散佈使無關聯不特定多數人獲悉 05/03 07:54
原推文內容為v君質疑g君為某學校的學生而非台大學生,因本板為台大便利生活板,
該利用尚屬合理範圍,本板認為不違規,全案結案,若不服請至NTU_Service申訴。
請guohuo板友勿再在針對此案檢舉或抗辯,否則視為干擾本區秩序處水桶七日並刪推文。
若認為對方洩露或不當利用個資,請至現實法院提告,本板將全力配合調查。
推 Jackpot343: ccjqueen 一、(1) 超貼 累犯 05/03 11:46
#1Qwebo3o (NTU_GoodLife)結案。
※ 編輯: ViolateLaw (220.137.46.236), 05/03/2018 12:10:09
※ 編輯: ViolateLaw (220.136.22.26), 05/07/2018 15:57:17
不成立。觀原文內容提供之交易地點,包含台大生活圈的公館、台電大樓等捷運站,
不合檢舉人所稱之違規要件,予以駁回。
※ 編輯: ViolateLaw (111.251.90.82), 06/23/2018 10:52:57
(ViolateLaw 刪除 KarateWu 的推文: 非關檢舉)
→ a9301040: PO文者自白今年八月,但本版應該在四月就禁止了 12/05 00:42
推 guohuo: 版規關於評價文沒有限制不能發 12/05 13:50
→ guohuo: 而且如該文所述 更早之前就有跟tina870719收購過 12/05 13:51
→ a9301040: 新板規實行後,你是私下站內信買賣吧?既然是私下交易, 12/09 11:16
→ a9301040: 就不是透過本版交易,即不可在本版黑名 12/09 11:16
視為無關看板之私下糾紛,文章刪除,同時禁止當事人再於本板行任何答辯。
※ 編輯: ViolateLaw (111.243.63.91), 12/30/2018 00:39:2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93404041 (210.61.49.205 臺灣), 12/13/2019 10: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