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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不是都告訴你去找 sub query 了 : 你為甚麼沒有附上你 try 的心得? 我try太過多東西了,從union、intersect、in、any、where、having、inner join、 left join、outer join等等全部都試過 前前後後試了將近四、五個小時了 難道這麼多的內容,這麼長的過程真的要全PO出來 又有幾人會看? 這麼嚴苛的要求是不是不符比例原則? : (不然你說你用 mysql 4.x 版沒有 sub query,我還會甘願一點) : 難道非得要人直接給你,才會說版規不嚴格,這裡就會變成人氣 hot 的討論區? 我在這裡不是要戰版規也非要酸版規 不過容我從一個非科班出身的人的角度說說話 我是讀法律系的,本來身邊就只剩網路這個資源可以利用 再加上外國語言上的障礙,本來就不容易知道SQL語法該怎麼用 速度自然會比較慢,也會容易產生誤解 但是我知道網友的言論應該是要盡最大程度的寬容的 就版規而言 今天的爭點在:將言論內容的價值予以分級,並且根據分級的結果進而決定這個言論是 否能夠出現,是否妥適? 世界上真的能夠有一套「客觀」標準可以「事先」劃定言論的價值? 言論僅僅因為沒有價值,所以就不該出現? 言論是否有價值,是不是應由眾人(言論市場)決定? 沒有價值的言論,是不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處理? 開放讓所有版友給盡情的噓,或者完全不予理會該作者,是不是比起刪文還要妥適? 是不是比起刪文更能「明顯的」彰顯言論的價值? 更何況我今天並不是亂版,只是「技術層面比較缺乏、比較爛」,但僅僅因為技術比較差 ,就要受到不得發言的處置? -- “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 The point, however, is to change it.” Karl Marx "Theses on Feuerbach" (1845), Thesis 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84
qrtt1:我唸教育的要怎麼辦 哭哭 09/28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