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gnini (嗚~~我不想離開台灣(撲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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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請問[更改記錄]可以竄改嗎
時間Wed Dec 3 05:24:10 2008
有一件退學官司,肇因於漏計作業成績,爭議點之一在於原始成績的認定。
理論上,教師上網登錄成績,確定送出後(submit)就不能更改,除非提出申
請經教務會議同意後才能更改。校方原先在答辯狀也自承計中的原始記錄為40
分。但今天收到校方委任律師的答辯狀,計中列出的成績卻變成16分,而且只
有學校跟計中的單位印鑑,卻沒有相關承辦人員敢簽名負責,在在讓人質疑成
績已遭裡應外合地竄改了。
請教過清大資工所畢業,現今於工研院服國防役的大一室友,他建議可以調
閱計中的log檔,即可查知有無竄改記錄。請問,這份log記錄真的無從造假嗎?
比如說,這門課程是
93年2月老師送出成績
97年8月學校自承原始成績是40分
97.12.2卻又主張是16分
假設是校方為了贏得訴訟,不惜造假,先登入把成績改成16分,再刪掉登入記
錄,或是根本沒有這份記錄,而是校方最近才補登,至於要給幾分天曉得。無論
是竄改或補登,請問整個過程中,若計中全力配合,開放權限,有無可能做到[
來去無蹤]? 抑或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只要法院指派中立的專業單位(如偵九隊)調
查,必能水落石出? 謝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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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因敝校採計GPA制,課程成績係以ABCDE給分,從未告知數字分數
民法概要拿A+,是91分OR100分?
本課被E當,是0分或49分? 不知道
才會有這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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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諸葛亮誡子曰: 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
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慆慢則不能勵精
.險躁則不能治性.年與時馳.意與歲去.遂成枯落.悲歎窮慮.將復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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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gnini 來自: 60.249.243.138 (12/03 05:28)
推 smallyuan:1.LOG還在不在 2.LOG有沒有記載到詳細資訊 12/03 07:41
推 smallyuan:3.LOG若沒有經過特殊編碼處理,應該可以更改 12/03 07:46
推 smallyuan:剛與別人討論,LOG檔嚴謹的做法應設定為只能寫不能編輯 12/03 08:18
推 puffs:這是理論上...實際上有足夠的權限想怎麼改就怎麼改 12/03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