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tto1978 (我不做鄉民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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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如何利用死亡筆記本創造最高的經濟利益
時間Tue Apr 11 14:30:50 2006
※ 引述《camile14 (小M)》之銘言:
: ※ 引述《Tobeyla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之銘言:
: : 找個人買保險 受益人寫我再把他殺了不就好了?
: : 不然找幾個富豪 遺產中註名一部份給我再讓她死也可以嘛XD
: ...........
: 大家好像都忘了一件事
: 如果被寫的人不認識你.只會直接心臟麻痺
誰說被殺的人都一定要認識筆記持有人的???
第一部月利用罪犯試驗各種的筆記使用方法
就已經清楚解釋過這點了=.=
寫上特定的名字、字眼跟對方認不認識你完全沒關係
就算不認識我 他依然可以寫上 otto1978
: 因為他不知道你的名字沒辦法寫你當受益人
: 同理.叫他埋到他不認識的地方也只會直接掛
同理 你的以上2點不成立
第2部中 月利用海砂的死神眼找出黑社會名單中"看不到名字的人"
得知被奪走筆記本現任的持有者(簡稱xxx)是誰
然後寫上xxx在旁人不發覺的情形下
把他們藏匿的地點寄到海砂住的飯店櫃檯
也才有之後日搜的攻堅及筆記本的奪還
由以上得知
1.被殺的人不需要認識筆記持有者是誰
2.可以完全操縱被殺的人死前的行為
(前提:其操縱之行為是可行的情況 且 不能牽涉他人的死亡)
: 那不是只能殺認識的人嗎? 囧
: 所以原來柯南跟金田一他們......O口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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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50.107
→ camile14:我的意思是.沒辦法受益人寫你.因為他不認識你 04/11 16:10
→ camile14:或是遺產寫你的名字.原po沒搞懂我說的話呀~~ 04/11 16:11
→ camile14:這是作者說的筆記規則.有矛盾就叫bug啦~~~ 04/11 16:12
推 mrbigmouth:為啥要認識別人才能寫他的名字? 04/11 16:57
→ mrbigmouth:操縱人在受益人欄位寫下"XXX"(你的名字)這三個字 04/11 16:58
→ mrbigmouth:至少字總是認得的吧? 04/11 16:59
推 BruceX:God....牽扯第三人直接死亡呀 04/11 17:50
推 Horus181:這樣XXX也被寫在筆記上了,死 04/11 19:07
→ otto1978:有方法可以規避第3人的名字寫在筆記本上阿 XD 04/11 20:16
→ otto1978:給1F 就算是他不認識你 你還是可以要求他在受益人欄寫上 04/11 20:18
→ otto1978:你的名字阿 這跟認不認識沒關係啦 Orz.... 04/11 20:18
※ 編輯: otto1978 來自: 218.35.50.107 (04/11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