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PGGG (GB)
看板DeathNote
標題[惡搞] 很怪的問題
時間Sat Jul 1 00:19:11 2006
情境一:
月:可惡....死尼亞 我把你寫進筆記本李
尼亞:有種就寫
此時 雷斯特指揮官拿著槍 對月碰碰
月倒地不起
請問:要是月有寫玩尼亞2個字
可是又還沒40秒 就被斃了 那還有效嗎
情境二:
月在他的筆記本上寫 哈xx(我忘了 就是在尼亞旁的女的)
哈xx殺了他所認識的尼亞 這樣有用嗎
以上是無聊想的 不知道有沒有答案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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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85.151
推 BruceX:一有效二無效 07/01 00:22
推 lovekisswf:不能用筆記本操控別人去殺人 所以二無效 07/01 00:34
→ rainley:要複習筆記使用方法喔 07/01 00:53
→ diem4:一也無效,因為尼亞是假名:p。 07/01 02:28
推 wwesley:一二都無效 07/01 08:02
推 SpiderMan:都已經完結那麼久了~還會有人想要操控別人來殺人orz 07/01 08:58
推 cutePan:同意樓上..囧 07/07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