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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不是有規則 說同一本筆記本 只能給六個人寫嗎? 第七個人寫的無效 算一算 夜神 潘˙雷柏 海砂 火口 史蓋達 交易被炸死的那個人 高田 魅上 尼亞?? 有些是糊塗死神那本 帶走就算了 不過剛剛憑記憶想了一下 總覺得好像有超過六個才對 不是很確定啦 而且手上又沒有全套 想說問問看大家 看是不是一個BU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42.62
PredatorH:是不能同時存在六本吧? 08/03 00:31
hodslance:潘雷柏有拿到筆記本的所有權嗎?..況且他只是透過洞寫的 08/03 19:05
artcherry:ㄧ樓正解! 08/05 14:34
hydepark:是雷潘柏啦~~~ 08/08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