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ershen (黑色,迷之音)
看板DeathNote
標題Re: [正義]尼亞 VS 月的信念
時間Sun Sep 24 19:26:42 2006
引述《comicrover (塵浪)》之銘言:
: 法律的根本= =bbbbb
: 這不一定啦,我記得從法理上面來講,報復只是其中一項。
我這裡的根本,我想我已經指得很清楚,指的是法律的起源,也就是漢摩拉比法典。
就我所受的教育來看,「斷人一足者亦應被斷一足」,這無疑是報復吧?
: 純粹是你個人的觀感....
: 何以蓄意且惡意的殺了一個人,就沒有權力被當成人看。
: 您的意思是蓄意而沒有惡意的殺人,還是可以被當成人看待囉?
很明顯,您的國中數學要重修。一個命題與其逆否命題等價(True),而與其逆命題或否命
題則否(False)。
更不用說您所做的假設跟我的觀感,在本質上就有所差距。
: 起碼在我眼裡,月是蓄意而沒有惡意的殺人。
: 但是真正像惡魔一樣的傢伙,才會殺人不眨眼,完全不覺得自己是在作惡阿。
: 或者是每個殺人者只要認為自己在執行正義,以正義為名殺人,
: 就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了嗎?
那就以您的看法做基礎。在我的眼裡,月的殺人近似於處決,無疑的,處決犯人是無罪的
。而另一種情形,可能是所謂的「義憤殺人」,義憤殺人的刑責也很低。
: 我想你也沒辦法否定純粹「不小心」這種情況出現。
: 如果真的是「不小心」,被關出來以後還要被死者家屬亂刀砍,
: 你說是不是自私呢?
: 月也不過是擁有能夠瞬間殺人的工具。他可沒有透視人心的工具阿。
: 嫌疑犯是不是真的兇手,連法官都要經過好幾個月檢調的蒐証都不一定
: 能判出來,他只看個新聞就決定該不該死,哪天您的親人被人誣告了,
: 然後為審先判死刑,您作何感想?
「不小心」當然是無法避免的,我當然不會贊同僅因過失就被處死,所以在處刑前應做過
基本的調查。如果是涉案的可能極高,但因罪犯思慮慎密而無證據,我是支持逮捕或處死
的(很抱歉,這裡我的作法跟N很類似,但我認為月應該也會這麼做)。
但在砂石車的例子中,為什麼死亡率會這麼高?這是因為司機們都知道,「
與其將人撞傷賠償一連串的醫藥費,不如直接撞死賠個小錢了事」。我還看過有案例是曾
經撞死過3個人還在開車的,難道這種人是「不小心」?這種人不該死?
: 喔.........
: 請問法律通常只保護壞人這結論怎麼出來的?
: 你有統計過近幾年所有訴訟案件判決,讓壞人逍遙法外的案件佔多少百分比嗎?
: 只憑你自己看過幾篇新聞,就可以推論出來司法只保護壞人的結論?
: 我可否反過來說,司法不公的新聞之所以出現在媒體上,正因為這是少數特例,
: 所以才有報出來的新聞價值。
: 所以法律是保護好人的。
: 用講的大家都會,拿點正式的統計數據出來吧。
沒有冒犯的意思,但我認為,在您要反駁我的同時,是不是請先把頭腦清醒?
很遺憾,我無法拿出證據,因為每年的判決數目是如此的多,「請問我要怎樣知道哪個
被判無罪的人其實是罪犯」???
如果我有這種能力,我大概已經被聘去ICPO了。而司法不公出現的時候,通常是在「小蝦
米遇到大鯨魚」的時候對吧?難道這樣您還不能見微知著,看出權力者是如何玩弄法律嗎
?舉個例子,如果某民代角頭的兒子殺了人或撞死人,您覺得牠會被判有罪嗎?
: 您老要不要去看一下George Orwell的小說「1984」。
: 看完以後也許你的答案會不一樣。
最後最後,我要說,您一定生長在完善的溫室裡,不然我多次希望大家站在受害者那邊來
思考這個問題,為什麼在您的文章中卻絲毫不見您以受害者的立場來思考呢?
我會去找找您所說的那部小說,但我也希望您從GOOGLE找找一些受害者的資訊,像是死於
酒駕肇事、砂石車肇事的無辜生命,性侵、虐待的受害者,被綁架撕票的肉票,被不良少
年誤認砍死的普通學生......
我個人是希望上述的那些罪犯全部去死,如果您希望他們繼續留在世上,我尊重您的看法
,但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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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20.33
→ eomot:立法不完善吧...重罪輕罰的情形.... 09/24 19:50
→ kyosukei:開始有人身攻擊了。。 09/24 20:51
推 retsuya001:沒錯,那些人通通都去死最好 09/24 21:45
→ outhere:人身攻擊....(本來想噓="=) 09/24 21:59
→ lucifershen:人身攻擊?有嗎?如果有的話請指正,謝謝。 09/25 00:53
→ outhere:你沒有自覺罷了....明白說,很酸 09/25 00:59
推 lucifershen:請樓上指教。是我說數學那裡嗎?那不算攻擊吧? 09/25 02:03
推 nbaaa:推樓上...他邏輯那邊失敗 = = 09/25 13:09
→ tellmey:其實數學那段也還好啦 09/25 15:06
推 weepchild:噗...那些砍人少年也自命正義耶!說這是報仇... 09/25 17:05
→ weepchild:他們也覺得他們是出於義憤,[只不過是砍錯人罷了] 09/25 17:06
→ weepchild:如果說[自命正義]就該無罪,這些砍人的少年難道都該無罪? 09/25 17:07
推 outhere:本想回文,不過似乎跟本板主題無關所以算了...1.指出對方邏 09/25 17:40
→ outhere:輯錯誤沒問題,但指人「國中數學要重修」有問題 09/25 17:41
→ outhere:2.指相左的意見是「頭腦不清醒」「不能見微知著」 09/25 17:43
→ outhere:3.指立場不同的立論為對方「一定生長在完善的溫室裡」 09/25 17:44
→ outhere:另外,不支持月的信念並不代表希望惡性重大的罪犯繼續存活 09/25 17:48
→ outhere:危害世人。以上是我認為您並未如您所言尊重不同言論之處。 09/25 17:48
推 dir0813:人身攻擊卻不自知最令人厭惡 09/26 12:22
→ Kendai:人蔘攻擊+愛給別人戴帽子, 立論又是建立在連串假設沒有數據 09/26 12:58
→ lovef:給原po 你想知道的答案回在之前文章的推 文中 09/26 16:43
推 lucifershen:回outhere:1.我真的是這樣認為,不然呢?繼續錯喔? 09/26 18:57
→ lucifershen:換作是別人跟我講這樣,我也覺得沒什麼,這算客觀事實 09/26 18:58
→ lucifershen:吧?算了,我直接發一篇好了,推文太麻煩。 09/26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