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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月要贏方法應該多的是 只是他太拘泥於一定要這樣一定要那樣的... 想問個問題 當初在約定最後見面(對決)的時候 比起用筆記殺人 用槍械比較實際吧? 且不論有很多方法可以確保攜帶的DN是真的 但有槍卻會讓你在那邊寫字(他要寫的人名可不少呀...) 就跟站在原地等你九頭龍閃一刀一刀慢慢刺完是同樣的道理吧... 顯然月寫字的速度就是輸給槍 這邊顯然可以用"蠻力"解決(當然就失去那種鬥智的感覺) 總之想說的是 月是輸在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36.162
skecher: 錯...他是輸給路克 (路克:我早就想殺你了呢~~) 10/20 00:58
bbbing:月後面那些人會給他拿鎗嗎= =,換眼睛還實在點 10/20 01:11
Critsuna:後者就是疑點所在,為什麼可以帶槍進去? 10/21 00:05
Critsuna:雖說沒規定不行,但完全不合理 10/21 00:06
Critsuna:換眼睛並沒有什麼意義,月是已經知道對方名字 10/21 00:07
Critsuna:可是根本來不及寫呀?可以帶槍的話他大可以寫xx舉槍殺了oo 10/21 00:08
Critsuna:在事前就寫,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就用團體名稱 10/21 00:09
Critsuna:根本不需要魅上跑來搞笑... 10/21 00:09
bbbing:刑警帶鎗出門是很合理的啊,而且他們也全都不是會亂開鎗的 10/21 00:30
bbbing:人,頂多松田算例外,而且除了松田全部的人都懷疑月了 10/21 00:31
Critsuna:那月帶槍也很合理呀...重點是,知道會帶槍就不該現場寫名 10/21 00:48
bbbing:月以為他自己會贏的啊.__.,而且他也沒用過鎗吧... 10/21 01:15
bbbing:現場寫名我覺得也夠蠢,但這已經無關勝負了.___.a 10/21 01:15
Decaywing:無法先寫吧...別忘了他無法自由殺人..魅上不知道搜查本 10/21 10:19
Decaywing:部人員的長相... 10/21 10:21
Decaywing:另外,會牽連別人的死前行為無效,被寫者40秒死於心臟麻痺 10/21 10:22
OceaNChr1s:其實先把本部人殺掉 再用奇樂名義讓支持者衝進去殺N就 10/21 17:41
OceaNChr1s:OK了 根本不用月本人出馬XD 10/21 17:41
Critsuna:那放火解決掉M的那次呢? 10/21 21:48
bbbing:M是高田解決的,月只有毀掉屍體,沒犯規 10/22 01:02
zbr:ocean... 10/24 02:52
ZyMe:為什麼槍要用金部的鎗? 10/29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