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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的規則中不是有一條 如果把一個人名寫錯四次以上 則筆記本對他無效嗎? 那一開始月在試驗的時候, 不是寫了很多涉井丸拓男的同音異體字嗎(超過四個)? 為什麼涉井還是葛屁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91.140
tyui0459:因為第一個寫對了 10/30 20:56
mizlendar:因為...他醋雖剛好是前面四個名字其中一個?? 10/30 20:56
severedhand:所以要是月後面才寫對..."X! 我就知道是假的(丟)" 10/30 20:57
LiuSky:依月的個性會多試幾次 然後就發現這條規則了 10/30 21:07
ColdP:其實不大可能發現...... 10/30 22:08
ColdP:因為這條規則基本上是無法以設計過的實驗測試出來的 10/30 22:10
minyo:對吼 照理說那人應該就不會死 要說剛好在前4個名子未免遷強 10/30 23:10
ColdP:嗯,而且如果跑去刻意做實驗,還很有可能會死於裏規則... 10/30 23:35
mizlendar:涉井丸拓男差點就變成殺不死的大魔王了...... 10/30 23:44
roder:樓上...是筆記本對他無效而已 10/30 23:46
mizlendar:沒講清楚....筆記本殺不死的大魔王...... 10/30 23:50
homebest:可是筆記本又怎麼判斷何謂寫錯呢?.... 10/31 00:01
penguin7272: 筆記本又怎麼判斷何謂寫對呢?.... 10/31 00:21
musicring:筆記本=漫畫書 不就解決了 10/31 00:49
FallenAngelX:不遷強 因為真的剛好寫在前四次裡面 10/31 02:37
FallenAngelX:這個規則剛出現時我還拿第一集單行本對一下名字 10/31 02:37
outhere:因為筆記本頭腦好啊! 10/31 02:52
dragonsoul:想著你要殺的人的樣子 但是寫出來的名字卻不是他←寫錯 10/31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