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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neevil (共飲逍遙一世悠然)》之銘言: : 我學長剛問我一個問題 : 為什麼夜神不將寫寫上名字後的頁數燒掉? : 毀滅證據? : 我:囧 : 這樣一來作者不就沒戲唱了=_= 這可以從兩方面回答 在L等人還不知道筆記本的功能之前 一本寫滿名字 和 死亡方式的筆記本 應該無法作為定罪的證據 那時大家都看到野口寫名字了 可是沒有人知道那就是殺人的動作 而在第二部裡 筆記本已經被確認是殺人的工具了 所以撕掉也沒意義 因為N要的證據是 “當場有人寫下姓名“ 而不是 “一本有名字“的本子 不過 原po的提案倒讓我想到 如果我寫上某人的名字 然後隨即撕下來燒掉 40秒後 那人會死嗎? 如果可以的話 N不知道到底要怎麼定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4.67
FerrariLover:是"火口"... 寫完馬上燒掉的話被寫上的人還是會死 11/12 22:51
hn15835163:應該是不會死吧 所以第一部最後 月才會等40秒才吃下去 11/12 23:01
middlefat:多謝一樓的指正...<(_ _)> 11/12 23:10
GODOFG:應該是會死吧 只要名字被寫上 沒有任何方式能逃避死亡 11/12 23:16
GODOFG:月是在等四十秒後才能放手 這樣才能獲得所有權 11/12 23:17
smartandy:會死吧 從筆記本撕下來的紙張都能寫了... 11/12 23:35
gtguy:我覺得會死 只要寫上去 一定得死 11/12 23:40
a784801yk48:既然4樓說會死那就必死無疑了 11/13 00:00
musicring:野口是小丸子裡面的喀喀喀女孩 11/13 00:10
GIGIMEI:第二部其中一個規則是即使寫上後在燒掉他還是會死 11/13 01:09
langurissa:只不過第0集可以用橡皮擦復活.......... 11/13 20:13
nickyho:大家真是愛猜 明明漫畫裡面就有寫 寫完燒掉後 人還是會死 11/21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