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sunking (憂鬱少年要陽光  )
看板DeathNote
標題Re: [有捏]電影心得+不解之處(BUG)
時間Sun Nov 26 14:58:49 2006
※ 引述《Utena (是不會爬文跟google嗎)》之銘言:
: ※ 引述《seasunking (憂鬱少年要陽光  )》之銘言:
: : 這點好像很矛盾 他寫自己在23天後死 但規則是13天不寫會死(若為真規則)
: : 以哪一個為準呢 這樣做分不出規則真假吧
: : 大家記得最後海砂有看到假死的L嗎 我忘了有沒有這幕耶
: : 若是有死神眼的海砂看見L立刻就知道他是假死的吧
: : 但是L做這個計畫是有預期到海砂會有死神眼的能力前來
: : 他怎麼能確保自己不會被海砂看到呢 這險冒的太大了吧
: 有點混亂了|||
: 比如說L在11月1日中午12點寫上自己的名字
: 照道理說他會在23天後=11月24日中午12點死亡
: 這期間從11/1~11/14中午的13天間
: 他如果沒有在DN上寫下任何名字(應該也是沒有)
: 就證實了13天不寫DN會死的規則是假的
: 證因為他相信這是假的=他相信自己質疑,所以他的確是23天後安詳的死去....
: ...是這樣吧!?orz
不是說寫進筆記本上的人就定會照上面所寫的死法死去嗎(合理範圍內)
死神好像也沒說明 當死亡條件與規則牴觸時以何者為準吧
假設情況1 13天後死去 規則有效 與規則牴觸的死法無效
情況2 23天後死去 寫說23天死就是23天死 以先寫的死法為準
我的意思是即使活超過13天 也不能確定那是假規則 因為筆記本已經寫23天後死了
所以要驗證假規則 寫別人的名字會比較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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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02.9
推 LiuSky:推 S大講的很清楚 11/26 15:07
推 nanpyn:原來如此 我前面推太快 :p 11/26 17:33
→ nanpyn:而且我有靈感了: L說不定就是這樣才看出13天是假規則 11/26 17:34
→ nanpyn:最合理的假規則應該是23天不寫名字會死 兩個都控制在23天 11/26 17:34
推 seasunking:L如在漫畫裡這樣問雷姆...雷姆應該很囧吧 (夜神 囧) 11/26 18:15
→ Utena:我終於懂了...思考迴路已經打結了XD 11/27 00:53
推 firepage:他可以找死刑犯寫上他的名字 12/01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