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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asunking (憂鬱少年要陽光  )》之銘言: : ※ 引述《Utena (是不會爬文跟google嗎)》之銘言: : : 有點混亂了||| : : 比如說L在11月1日中午12點寫上自己的名字 : : 照道理說他會在23天後=11月24日中午12點死亡 : : 這期間從11/1~11/14中午的13天間 : : 他如果沒有在DN上寫下任何名字(應該也是沒有) : : 就證實了13天不寫DN會死的規則是假的 : : 證因為他相信這是假的=他相信自己質疑,所以他的確是23天後安詳的死去.... : : ...是這樣吧!?orz : 不是說寫進筆記本上的人就定會照上面所寫的死法死去嗎(合理範圍內) : 死神好像也沒說明 當死亡條件與規則牴觸時以何者為準吧 : 假設情況1 13天後死去 規則有效 與規則牴觸的死法無效 : 情況2 23天後死去 寫說23天死就是23天死 以先寫的死法為準 : 我的意思是即使活超過13天 也不能確定那是假規則 因為筆記本已經寫23天後死了 : 所以要驗證假規則 寫別人的名字會比較準吧 不是這樣的,之前監禁了海砂19天, 後來放海砂回家後由監視器發現海砂用筆記本在殺人,是killer。 這時候就知道這條規則是假的了。 電影L最後突然現身時劈頭就說發現這條規則對海砂不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30.178
seasunking:...你沒弄懂我的意思是 "L並沒有要驗證假規則的意圖" 11/27 18:41
jimmygio:恩...我看錯了 11/27 18:50
nanpyn:但託你的福我才想到:L已決定監視海砂驗13天 11/27 19:48
nanpyn:表面上卻說要夜神爸到美國用死刑犯驗證欺騙月 11/27 19:50
nanpyn:難怪L敢寫23天 11/27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