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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5/4/9/n882881.htm 檢視立法院委員會的組成,在民國八十八年元月「國會五法」制定修正之前,各委員會設置召集委員一至三人,基本上是由資深或是曾任黨職的立委擔任,他們在處理議事上具有一定的經驗與威望。但國會五法通過後,各委員會成為「大家都輪得到擔任召委」的菜市場,資淺立委照輪也輪得到擔任會議主席,導致會場秩序蕩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9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