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dgf:我明天整天都在綜院四樓 歡迎過來 11/09 00:25
不是上到民主政治嗎?
當老師提到人民的基本權應規定在憲法中時,
23條莫名的出現在我腦中,
等等又說到,但在某些狀況下,
那些權利是可以被限制甚至剝奪的,
釋憲476就閃亮亮的出場啦!
是說老師沒用那個例子啦!
他舉了毀謗名譽的例子。
後來說到民主國家的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要去滿足民意時,
我突然想到昨天財管提出有關法意的論點,
他們質疑為什麼國家應該順著民意去改變政策,
他們舉出哥倫比亞的例子,
因為全國人民贊成,政府就該同意販毒嗎?
星期天好像有問震浩學長類似的問題,
不過我是問,難道台灣人民想獨立,台灣就要獨立嗎?
學長是回答說,
政府要衡量政策的好壞,而非一昧接受。
這樣的拆解可以嗎?
這次裁判講評好少.....
害我也搞不清楚我們到底是哪個點輸掉。
像是應報的點啊,
他們說他們那份資料已經排除了很多變因,
可不可以質疑意外狀況的發生,
例如恐怖攻擊或大海嘯應該也會影響到犯罪率吧!
是說上述兩個是我後來才想到了。
誤判方面,美國司法制度我們也沒有質疑,
應該提一下制度不同的問題,
陪審團制度的缺失。
這點在之前他們跟法律的攻防中我有看到,
法律提出陪審團的專業度不如法官,
但他們說陪審團也是經過挑選過的,
專業不會輸太多。
而且可以避免掉太個人的情感因素。
這要怎麼回比較好?
該不會只有我一個腦中還在跑昨天攻防應該怎麼樣比較適當的吧?
聽說是3比2輸掉的,
雖說沒資料是一大弱點,
但我覺得財管昨天比較利益時,
並沒有強調出他們利益比我們好多少。
而且當他們質疑我們為什麼認為社會大眾希望犯人死時,
真的很難回答,
這是很抽象的東西啊!
以上,因為檢討會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召開,
怕到時我已忘得一乾二淨,
先po在板上,
很閒的人請幫忙解答一下吧!
是說.......
我們一定要有慶功宴哦!
而且慶功宴應該可以再騙......不,是招募到ㄧ些人加入系辯。
大家一起討論的感覺很棒的,
以後閒著也可以來打打友誼賽啊!
(e.g.歐巴桑盃XDDDD)
啊,小民學長我對不起你,
據我們班好幾位人士表示,
聽我們在討論你的時候,
下意識的以為我們口中的小民學長是個
"矮矮胖胖嘴又賤的學長"
XDDDDDDDD
經過我們解釋後,
大家已經誤會冰釋。
老哥你的人氣應該會回升一點。
巧蕙學姊,
珮如5分鐘前告訴我她這邊有一疊書,
明天拿過去給你吧。
請告訴我你方便的時間。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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