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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mt (brmt)》之銘言: : 第六條 (郵政不得私營原則)    :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無論何人,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 : 通信性質之文件為營業。 : 但現在在市場上常看到有民間的遞送業者,轟動一時的10員遞送業者,專門遞送小型的 : "文件",包含公司的公文信件往來 : 不知如此是否有違法? : 謝謝 : 幫忙回答者贈送P幣2000..預算6000送完為止(言之有物才算...本人自行判斷) : 預算有限...謝謝大家 ꠊ 只要是通信性質都算違法 什麼是通信信質呢 假設A給B一份文件 而這份文件傳遞的意思 只限於給B 對於其他人都是沒必要的意思 舉例來說 廣告信質的東西 A寄給B 跟寄給C都能發揮同樣的意思 那就不算是通信信質 可是 如果是請款單 A寄給B 如果改寄給C C反而會不知所云 那就是通信信質 這樣來說 帳單 公文等的 都算是通信信質 是中華郵政公司的專營權 其他公司不得交寄 如果逕自交寄 可以將相關資料證據給中華郵政公司 會有獎金 中華郵政公司也會跟交寄公司提起告訴 可是寄的人並不會被告 這是目前還無法解決這類違法的事的主因 所以那些快遞公司交寄這類通信信質的東西 就屬違法 為了避免違法 這條法規的另一種意義就是這些快遞公司為了避免違法 要自行挑出避免收到有通信信質的文件來交寄 可是絕大多數的業者並沒有做到 這裡面還有一個趣事 由於我身在業界 就不講太多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65.52
kanna:啊… 好想聽喔… (心癢癢) 12/27 00:17
brmt:我是原發問者.可以直接寄到我的信箱嗎?.一樣2000元微薄的心意 12/27 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