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rancis3925:感謝您的回覆 12/15 20:57
※ 引述《francis3925 (CCF #52)》之銘言:
: 星期四中午從嘉義用快捷寄文件到台中的朋友家
: 結果今天傍晚打電話問下班的朋友 他說還沒收到
: 剛剛打電話去郵局問 原來快捷把我的郵件跟其他一大包郵件混在一起送到公家機關去了
: 郵局的人現在要去追我那包郵件 好死不死剛好這兩天公家機關又放假
: 他們說會聯絡機關的人 看看這兩天有沒有辦法進去找
: 如果不行的話 只能等到星期一早上機關開始上班才會送達
: 現在最怕的是郵件被搞丟 裡面有我的身分證,畢業證書,印章,一些證明
: 請問各位 萬一真的被搞丟了 我可以採取怎樣的行動 謝謝解答
像這種有專門收信人員的機關或公司大樓,通常不會弄丟的
我之前剛做郵差的時候,為了求快也送錯過幾次,但收信的小姐或
大樓管理員隔天都會還給我
如果真的搞丟了,依郵件處理規則
第六十四條 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那相關人員得寫報告,然後賠錢給你,不過有些郵差為了考績和不想寫報告,
會和你私底協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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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