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kaze (Forever Fornever)》之銘言:
: ※ 引述《loveAvril (我也要得"明朗病")》之銘言:
: : 我之前去買了一個標準袋
: : 裡面有泡泡紙 外觀是黃色的
: : 比一般紙的標準袋再小一點 郵局賣60元
: : 可是 我剛剛去寄 他說我超重 多收47元
: : 拿到單子看了以後
: : 發現他寫信函掛號
: : 539g
: : 等於我花了107元的郵資耶~
: : 就算超種也要以小包來計算吧
: : 更何我我已經用標準袋了
: : 很氣耶~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挽救~
: 107元是限掛
: 寶貝袋是屬於包裹 但是包裹沒有限時
: 或許是因為你跟他說要用限時所以他改用信函來寄
: 沒有用小包計費的確是他疏忽了
: 請問您裡面裝的是什麼?
先別急著申訴,請給該經辦一個機會
若是經辦或是經理不理會...你再打0800吧
107元是限掛信函(500~1000克)的郵資
請問你的內裝物?
是否有信函的東西混裝在裡面(有的話不可做小包)
或是你有跟他說要寄限時掛號?
如果你寄的是包裹那郵資就不用付了
便利袋連郵資一同售出(重複使用需再付)
方便的話拿著收據去郵局一趟
如果是經辦疏忽...相信他會很樂意退你溢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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