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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ket0228 (我是阿宅阿宅是我)》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 作者: miket0228 (我是阿宅阿宅是我) 看板: Salary : 標題: 離職後公司要我還年終獎金 : 時間: Fri Apr 11 21:47:01 2008 : 小弟在讀研究所時,因為經濟需求,應徵到郵局的工作。 : 從95年11月中擔任某郵局的半日約聘人員, : 雖說是約聘,但福利其實跟正式員工差不多, : 三節、年終、生日禮金、全勤有的沒有的福利都有。 : 只是薪水減半,一個月領大約12000上下, : 獎金的計算也就順便減半了。 : 這份工作一直做到我畢業後半年多(97年4月7日), : 因為我找到全日的正式工作,所以離職了, : 今天接到以前的經理打來,說公司要求我歸還今年1月過年前發的年終獎金。 : 因為年終獎金是預付的(有這種事!!?),我今年做不到6/30, : 所以要歸還全額大約兩萬四千多, : (當時已約僱滿一年,可領到相當於當時兩個月薪水)。 : 我想請問大家,公司這種要求合不合理? : 當初在應徵的時候,我只聽說福利等同正式員工, : 但從沒聽過沒做滿半年要還年終獎金這種事。 : 還說是預付的,我真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我的困惑嗎? : 我該怎麼辦,是不是一定要還公司錢... : 一點個人感想: : 雖然我是工讀生,可是我做的事情不比正式人員少, : 尤其該局郵務窗口只有我一個人, : 這一年多以來,為郵局賣命拼死拼活的, : 要不是看在同事前輩和主管大家都很互相照顧的份上, : 我早就離開郵局了,現在竟然又發生這種事, : 我只想說,郵局留不住人才,不是沒有原因的... : 以前本來很想考進郵局服務,現在? : ................................ 轉來這裡也是一樣 複製貼上回答你 順便多回答一句 公文在97年1月7日就下到各支局了 所以大家要記得有事沒事多看公文長知識~ 原PO沒有把事情搞清楚就先抱怨 難道不覺得好笑嗎? 會計年度結束日期為每年的12月31日 但是每年要發的績效獎金月數總額都還沒有報到交通部審議 為了讓員工有錢先過年 才會先借發考核獎金(通常為1.3個月)、績效獎金(0.7個月) 俟交通部核定考核獎金、績效獎金月數總額後,再行結算補發(扣) 既然年終獎金是先預支給你的 所以離職了當然要先還出來 等到交通部把預算核定下來之後 在補發給你 有問題 如果經理解釋不出來 直接問人事室嘛.. 不需要自己擔心領不到獎金 郵局那麼那間 不會少給你什麼的~~ 只是要等預算下來再補發給你 慢了一點倒是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7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