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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簡述如下 1. 1/28 押花作品裱框後寄美國 家附近郵局收件(EMS) 有保價 2. 2/1 美國策展單位來信說收到但玻璃破裂(等於該畫是毀了) 馬上打給國際航郵中心但負責小姐沒接聽 3. 2/1~2/7 與美國策展單位持續接洽請他們拍照 4. 2/8 經過年假+瘋狂傳真與電話聯絡 航郵中心負責小姐終於回電「不能理賠 請找當地郵局自己賠」 5. 2/8 到家附近郵局要求與經理確認此事 經理要了破損照片 說要找台中郵局問 6. 2/10 郵局來電要求美國策展單位(收件人)通知當地EMS 7. 2/11 收件人回mail說已通知(但無任何證明文件) 8. 2/12 由於展覽在即不能拖了請策展單位(收件人)先把作品寄回來 9. 2/15 致電台中郵局 台中郵局要我們請美國單位開立相關證明 問題: 1. 這件事情要諮詢哪個單位(美國EMS,家附近郵局,台中郵局,航郵中心) 大家都互相推來推去莫衷一是 2. 這件事情該如何判斷責任歸屬? 3. 由於收件人是策展單位,對於協助處理這件事情也沒有很積極, 我該如何向美國EMS聯絡(我連當地郵局是哪裡都不知道怎麼查...) 4. 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我第一次寄國際快遞 第一次參展 第一次參與國際活動ˊ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10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