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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昧請教各位大大, 因為用手機發文若排版亂先說聲對不起。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2月底曾經向某公司訂貨, 又在3月初再次訂貨,該公司的貨一向是請黑X寄送, 我不曉得貨運會什麼時候寄到,所以一直到3月初訂的貨在3月中寄來才發現2月底訂的貨並沒有送到, 在馬上向黑X反應後,我們那區的送貨員也很有誠意的幫我們調查, 問題來了,送貨員查到貨是2/28送到的,電腦上也秀出已送貨完成, 但他找出那箱貨的託運單卻沒有簽名,事隔多天送貨員說他想不起那天是誰收的, 於是我們就僵在那不知道該怎麼辦,他面有難色的說貨品價值3千多很多如果找不到他得賠全部, 就請我們再找找看或問問鄰居,可是就真的找不到, 再次跟他反映後他就開始越來越盧,三不五時就來我家關心貨有沒有找到, 就是希望看能不能只賠一半,還說我隔太久才反映難道我就沒有過失嗎... 但我認為有誠意跟賠多少是兩回事吧,況且我也不會知道貨會何時寄到啊,兩批貨時間真的太近了啊... 怎麼能因為這樣就要我默默認賠一半呢?託運單就是沒有簽名阿!他沒有證據說我有收到呀... 今天也已打電話到黑X公司反映,他們說會向上面說明此狀況再請他聯絡我們, 但主管出去跑業務不在,而且是一整天都不在...要再等明天了... 一、他不用賠全部嗎?想問各位或是也有做相關工作的大大現在該怎麼辦?公司有關於這類事項的相關處理規定嗎?我這樣算不算隔很久? 二、託運單背面有寫到黑X公司的貨運資料會在一個月後刪除,明天就要滿一個月了,這樣會影響到我的權益嗎?他們是否有刻意拖時間? 感謝各位大大耐心看完小女子的文,麻煩大家幫我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25.2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elivery/M.1395935276.A.84B.html
eddy0622: 記得228前後有連續假期.... 03/28 00:14
tchaikovsky:貨品賠償3000-內部懲處最少20k起跳 03/2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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