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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百貨公司與廠商之間的合約有許多形式 但是整個來說可以分成三大類 ~月租約形式~ 就是房東與房客的關係 這個比較常發生在mall形式或者三線百貨 房客通常還要自付水電費用等 但是品牌的自主性比較高(我有繳房租就好) ~抽成形式~ 這就是一般大家比較熟知的合作方式 多數品牌與業種與百貨的合作關係幾乎都這種 品牌活動 人員安排等就會受到百貨公司很大的約束 因為業績直接等於百貨的收入 品牌不夠大的話 不是被百貨牽著走 就是要被迫撤櫃 ~自營形式 廠商把賣斷給百貨 庫存壓力由百貨承受一部分 (因為會有退貨條款等 廠商還是有壓力) 但是裝潢由廠商負責 人員由廠商負責派遣 行銷由廠商主導 這比較常發生在化妝品(歐系幾乎沒有) 內睡衣(以W T為主) 所以你會常常看到內睡衣做特賣 因為百貨本身也有庫存壓力 (化妝品沒有換季的問題 只有保存期限的壓力 掌握得好 不會有太多庫存損耗) ---------------------------------------------------- 其實每一種合作模式都有更多細微的費用與拆帳關係 例如自營 遇到大檔期 百貨要下折扣 也會要求廠商負擔費用或者降低進貨成本 但是近年來 由於百貨滿千送百等活動太過於浮濫 外加房租成本上升 (就算是集團百貨 也會讓建築物的所有權歸屬另外一家分公司 讓百貨再進行承租 這樣就可以透過簡單的合法財務操作 進行企業資金的調度 百貨是收現金的 這點很迷人) 所以百貨公司的毛利都偏低(其實還是高 只是要負擔太多集團成本) 因此不論是那種合作方式 百貨都不斷的向廠商要求各類型費用贊助 這也讓近年百貨與廠商間的關係已經不若以往的緊密 不過台灣還是通路強勢的局面 十年內應該難以改變 -- ~~~Cogito ergo su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34.21
japs:謝謝版主的詳細說明! 03/08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