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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29tuyn 張懸:嬉皮精神,長存年輕世代 ◎原載 eslite reader 誠品好讀 2007-09 http://www.eslitebooks.com/reader/ 採訪/鄒欣寧 攝影/Ivy Chen 服飾提供/EQ:IQ 造型/Eros Josh http://tw.v3.news.yimg.com/xp/eslite/20070906/14/2394477277.jpg
我一直認為,「嬉皮精神」存在於每個年代的青年文化中。 沒錯,我們確實缺乏一九六○年代時,反戰反資本的共同目標,今天大家提到嬉 皮時,彷彿只能從衣著風格、標語圖案和「曾經的輝煌年代」下手去談,又或者 嚮往嬉皮的人只能往海灘或城市的次文化區中尋找,但是,嬉皮當年創造出來的 精神和價值,其實是一代一代的年輕人都曾感受過的:愛、反抗世故、反抗制約 、對於純真的信仰…… 守則一:不聳動,不敵對,好好愛世界 我是透過閱讀認識嬉皮的。在我看來,歷史上最早的嬉皮,說穿了就是希望「我 們人類他媽的愛一下彼此好不好?」 美國是有自相殘殺的傳統的。來自世界各地的新移民爭奪彼此的種族地位,殺戮 一直在那塊廣大的土地上發生。但是,一直到越戰發生,這些移民者的孩子才清 楚認識到,自己的國家是戰爭的發起人。他們失去了自己對於社會的認同感,不 願意自己投入「把賺來的錢繳稅,讓國家買武器殺人」的價值觀中。 嬉皮的信念是,國家應當和平共處,不是消滅敵人。這是非常人本的觀念。 如果我能愛我的父母、我的男女朋友,為什麼不能愛別人? 如果我不能先愛別人,又憑什麼要求別人愛我? 嬉皮的終極理想,是拋棄人生而為人的許多成見。 不過,隨著八○年代經濟大躍進到來,許多嬉皮無法適應時代變遷,人們眼中的 嬉皮等同於嗑藥反社會的邊緣人。又或者另一批比較精英的嬉皮,決定藉著組織 化與規格化,達到改變全世界的理想,但這其實是另一種泛政治化的企圖心作祟 。約翰.藍儂就是這樣,然而他最終還是回到無政府主義的狀態,這也是他跟另 一個披頭喬治.哈里森最為不同之處。 喬治看起來比較退縮,也向來被視為缺乏爆發力的披頭,但是他一直在追求內心 的平靜,沒有把嬉皮精神推到很聳動的層面去,雖然他因此甚至變成了被排擠的 人,但我以為,這樣的人才是最能享受嬉皮精神的。 嬉皮崛起得很迅速,這是大時代環境帶來的,他們的衰頹也是。我覺得,嬉皮最 後是敗在無法接受「沒有一項事物能消滅另一項事物」,就像起初沒有一個國家 能阻止嬉皮發生是一樣的。這種消逝非常可惜。 守則二:學會跟自己相處 但我不以為自己是嚮往嬉皮的,因我不曾在那樣的環境和社會空間裡。 我們生在一個物質充裕的年代,也是沒有任何時代主題的年代──也許可以說是 科技時代吧。但這不就是嬉皮最難發生的年代嗎?失去人與人的身體接觸、不再 有長時間的陪伴與相處、沒有大自然的洗禮……然而嬉皮需要的是真實感受世界 上所有存在的東西,一朵花,一塊泥土,一切生命都比打仗或繫上領帶當公司主 管重要的多。 我認同那樣的精神本色。嬉皮留給我們的,應當就是「細微感受自己內心的變化 」,既然我們不再可能回返當年嬉皮反抗行動的時間脈絡,就遵循好好照顧自己 的原則吧。 現在,城市裡的嬉皮是可以自給自足、充分在生活中實踐心靈自由甚至工作自由 的一群,他可以是擺攤子賣手工製品的人,也可是廣告公司的主管,但,不是刻 意追求表面的形式主義,比如花大把金錢把自己打造成嬉皮。 我認為自己身上最像嬉皮的,就是隨時能坐在路邊,跟朋友喝瓶啤酒聊聊天。 另外就是,當我覺得開心,就好好表現出來,不開心的時候也沒必要否認它,假 裝它不存在。 如果要從我身上的穿著找嬉皮痕跡,其實不太多,頂多就是披披掛掛的小飾品, 左手的手環都來自於朋友編製贈送,因為我喜歡麻、繩一類植物材質的東西。當 年講求回歸自然的嬉皮,他們也不會穿釘鞋塑料或動物毛皮,而是簡單的手縫或 印染,因為他們希望實踐一種農庄生活。 如果說有一種持續的嬉皮精神,我想重點不在於你選擇什麼,而是扛起你所選擇 的,並且從中認清自己,學會跟自己相處,好像電影 I Am Sam中,那名深居簡 出的嬉皮鋼琴老師,即使是逃避的姿態,他沒有背叛自己。 守則三:燃燒自己,And Let Go 我不會說自己是嬉皮。但我願意用類似的態度面對生活。 我逐漸明白了,生命所追求的自由,美好,和困難,甚至包含了人生的難堪,都 該讓它自去自來,這才是自己最純潔的模樣,也是我信仰的價值。 我的嬉皮原則是,即使遇到現實中的不滿和無奈,也要好好燃燒自己,不求別人 眼中的我是什麼模樣。 做音樂,我追求該說的話要說,該做的事情要做,做到極致就放手不留戀。 Just let go。 這次的專輯《親愛的…我還不知道》依然如此。它有遭遇困難的不完美,也有我 努力開發的音樂觀念。這是我想發出的聲音,也想讓有同樣想法的人聽到──只 要你敢,就全心全意這樣活。 承擔自己的人生,保持信仰,但不用它來消滅別人。嬉皮的模樣應當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2.65 ※ 編輯: pbear6150 來自: 61.228.32.65 (09/13 17:21)
foolman:感謝 :) 09/13 18:56
ostrity:推 :) 09/13 19:31
metalalive: :) 好文章 09/13 20:24
lemoncake: :) 09/13 20:24
klett: :) 09/13 21:11
kczp:照片超正的拉!哭! 09/13 23:39
hotbubba7:愛死倒數第三段的話了 :) 09/13 23:43
pbear6150: :D 09/14 02:17
DMK:三條守則都很讚 09/14 03:02
aquablue: :) 09/14 08:16
trumansu: :'( 好文章 09/14 08:28
mammal:這篇文章讓我更欣賞裝閒 ^_^ 09/14 14:41
youtien:對歷史看得相當精闢! 09/15 17:12
jordan325:是記者採訪後再寫的吧~看起來不像張阿懸的文字 09/17 11:11
jordan325:總覺張阿懸會寫得更~~爽一點~~~ 09/17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