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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outien:關鍵詞:「場合」!我最近一直在思考作品與「展演空間」 09/16 07:35 → youtien:的關係,真高興這裡已有相當深入的探討。這內容極寶貴! 09/16 07:38 推文不夠,回文清楚些。 除了立法問題外,我認為張懸談到了兩個極重要的問題: 、表演空間有多大、是什麼樣子,歌手/創作者就會漸漸讓作品去適合那 個場地;否則,天(時代/大環境/天氣)地(空間)人(表演者與觀眾)三才 不協,便難有共鳴。 所以,藝人能否選擇、規劃、開闢自己想要的空間(場),適合自己與觀眾 彼此的場?現有的各種場地,對各種藝人、作品的創作與演出,各有哪些利弊? 創作者在寫歌、編劇時,除了因循成法外,能怎麼去為每一個特別的天時、場地 、觀眾調整作品的內容,小至一個字怎麼唱,大至整齣戲的調性,做到「對」、 「中」、協調、舒服? 、「流行」不該只是商業機構炮製出來的有限選擇。那麼,怎樣才好算是 真正的「流行」?作者與觀眾各能如何去找到它、對到它,從而感通彼此,產生 意義與價值? 日前我寫了一篇〈流行歌曲的定義問題〉,裡面我把「流行」比作水系錯綜 複雜的大河,每一分子、主流支流大流小流的流向與流量都不同,然而它們共同 流著、行著而構成的,是「世道人心」。來自主流(大企業或執政黨)的作品往 往「對不到」甚至根本背離了人心的希望──非主流作品也同樣可能對不到,但 是主流的既居者佔據了「流行」的名頭,形成了一種遮蔽,妨礙了我們去發現自 己內心真正的需要,於是,從個人到集體到整個台灣,就很難去發揚出真屬於自 己、合於天地的風格。 張懸所謂「可貴」的人、事、物、場地,在我理解,就是這些年來,諸小眾 漸漸摸索而生長、共構出的一些有「對」到的東西,還有更重要的,這種「對」 而真的創作、表演與發展的方式。我們應該要有更多的討論與成功範例,把相關 的4W1H弄清楚,來讓自己與後人更容易找到「對」的創作、觀賞的方式,而構成 「對」的場合。所以我完全同意這是一個公民議題,我們若能長出健康的「樂以 為同」的模式,那便是一種可以由小及大的政治。 我強烈建議張懸繼續舉辦相關的研討會,最好到大學裡辦學術研討會──這 個議題完全夠格,它牽涉到社會學、政治學、法律、文化研究、音樂藝術與文學 ,而且就如會中所言一般,它對我們是切身的。如果要辦,我第一個報名投稿論 文。台灣之外,也可以到香港來辦,我當全力促成相關事宜。 -- 另貼一篇香港《信報》昨日的報導,也提到了獨立展演空間問題,供參: https://picasaweb.google.com/115666434216655425938/ObUFfD02 --   歌詞研究週刊《流行詞話》: https://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Home/liu-xing-ci-hu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43.20.164 ※ 編輯: youtien 來自: 118.143.20.164 (09/16 09:06)
deserts:那我要很努力講出一場深入淺出針針見血的座談才行(苦笑) 09/16 13:21
deserts:我實在很不會講話。 09/16 13:22
cellur:my dear你口以的~~ 09/16 14:19
arl616:上兩樓在打情罵俏嗎 XD 09/16 16:43
doraemonss:老闆其實超會講話的你自己都不知道!!!!!! 09/16 17:13
deserts:青峰....嗚嗚嗚... 我好想你喔.... 09/16 18:18
CaCl2:懸妳真的講的很不錯啊真的 09/16 18:18
CaCl2:相信這波座談可以慢慢改變現狀 09/16 18:19
youtien:有這起步便能積累能量。 09/16 18:59
anyway0418:誒油 樓上樓上樓上的樓上 我也好想喔 09/16 23:56
MoreCourage:越來越多激勵人心的好文~~^^ 09/17 00:28
Feijun:你的歌總是能安撫我..不知道為什麼聽著就會好安心.. 09/17 01:17
sunnywaterL:矮油懸兒你口以的﹐你真的很會講話的﹗﹗~~~ 09/17 09:41
partition:深深的話要淺淺的說......... 09/28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