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yumei (雪晨)
看板Design
標題Re: [閒聊] 專利
時間Sat May 14 02:15:03 2011
※ 引述《oj113068 (橘子汁)》之銘言:
: → huyumei:樓上你覺得哪點扼殺呢? 作者的經濟上 還是動機上? 05/13 17:49
: 「姑息抄襲就是扼殺原創」
: 你完全沒有看懂這句話的意思
: 首先姑息抄襲會使原創的人得不到好處,無論這個好處是有形無形、是金錢、名聲或其他
: 現實一點來講,對作設計的人來說,創意就等於產值
: 其次姑息抄襲也會把投機取巧的人引來這個市場
: 因此原創會減少,投機取巧者增加,整個市場充斥抄襲,缺乏原創,就是衝擊整個設計環
: 境,因此姑息抄襲就是扼殺原創
這就是我說的扼殺動機,抄就好了,不必創作,原來會創作的,不再創作了...
抄來抄去就好
但是設計不會接受完全一樣的東西還稱為設計,不同了就是不同了
文章看完了,因為網路上一樣的作品很多,貼來貼去,你就不看別的文章了嗎?
就不再有創作的需求了嗎?
即使是雷同的,設計理念也要有個道理能說的出
光這點 就是經過智慧的轉化,再一次的發想了
: 難道你認為,我們的社會只要表象美好,這些美好來自於抄襲他人的元素或創意也無所謂
但難道好的作品的價值 會因為人格的缺陷而減損了價值嗎?
只不能否認對作者不公平 不尊重
你厭惡的是文化,不是美好的作品
我是設計人,我只有能力處理我的設計,所謂表象的美好
或許我會在作品加入能影響人心的因子,
在不平的情形發生在我身邊,而我能去處理時處理
需要群眾支持的時候跟著支持,
但我不會奢望能改變整個社會,
只期待政治人、教育家、法律家、執法者...各自領域的人 也能實踐他們的職業的理想
能讓我們委託 支持跟依賴
就像別人也會委託我們設計一樣
: ?當你因為欣賞某件商品而買下,後來發現他的創意抄襲自他人,也無所謂?
: 我沒有要跟你爭「誰是抄襲誰是原創」或「如何辨別誰是抄襲誰是原創」或「自以
: 為獨一無二所以相似的都是抄襲」這種情況
: 我只是對於你幾個論點感到傻眼。
: 所謂的抄襲者,難道你以為他還會謙虛的說「其實這是____的想法」嗎?
: 所謂的抄襲者,就是竊取他人的創意元素或表現手法,並且聲稱自己是原創
: 其一他竊盜,其二他撒謊,其三他不尊重原作者,其四他對業主進行創意詐欺
: 姑息這樣的情況甚至說被抄就是自己理念的推廣要很高興......啊?
我們兩個的點不同處在於
你舉的例 都是完全的抄襲
抄襲(延用?)創意與元素 與 複製作品是不同的
我說的是想法被別人延伸並且修飾
並且我並沒有姑息抄襲或認為抄襲是可以的
你說的喜字例 如果能站的住腳 自然該去爭取看看...
但如果沒有呢? 這個例子正是我說的專利或著作權或商標之利刃,
除了實質傷害 也會有說法的傷害 就是我認為的濫用...
: 我看過一些論點關於不要多理會抄襲,但這真是我聽過最荒謬的評論。
: 想想看小說家,別說抄襲了,被盜貼(指不經同意轉貼但並沒有聲稱原創)都要哇哇大叫
: 不只是小說,還有音樂、舞蹈、各種出版品和創作都是如此
: 你所想要的品質的環境、消費能力以及因為有實力而被尊敬這三點
: 都會因為抄襲的存在而減損,因為整個社會和產業是一個循環
: 環境不管是外觀還是功能恐怕都可能因為抄襲氾濫原創太少而無法進步;這情況下身為設
如果原創的功能真的很好,一定要拘泥必須原創而去改變嗎?
甚至自己的東西有點雷同就整案迴避放棄嗎?
我厭惡故意標新立異,搞出不實用的怪東西,卻自認是創新的,
我接過許多設計創新怪異,但沒兩三年一堆問題的設計,必須收拾的爛案子...
我的想法是 尊重原創 臨摹 再造 這樣的過程 必定會使用上原創一些想法
這是退步還是深化了原創呢?
如果是搶奪利益的使用 會被深深排斥...
如果加上尊重的心態去使用學習呢?
我並沒有把這些事情特別定位在剽竊之上
只是單純的認為 如果是好的 散佈出去不是很好嗎?
被負面的利用是必定會出現的 但不是絕對只會有這樣的結果
大家寧願只想保住自己 不願意承受風險讓自己美好而被認同的作品播出去嗎?
你不想讓你的東西被學習
難道不會想學習別人的東西嗎?
google wiki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即使有些不專業,或只懂一點點,都願意分享...
這麼藏,不也難怪被剽走,全世界不會有人知道你曾有過這樣的IDEA?
: 計產業一員的你想必薪水也不會太高吧?因為好創意會因為抄襲氾濫無法得到應有的產值
: ;當然,如果一個超有創意的產品或設計上市了,很快的因為抄襲氾濫,原創者所應該得
: 到的尊敬就會被分薄或詐領。
: 稍微有點雷同就爭執誰是抄襲誰是原創,是另外一回事
: 看到"知道那個好的東西就好,不必是我"....
: 我告訴你,再怎麼不計較,至少說這種話的時候後面最好再加上一句話
: "知道那個好的東西就好,不必是我,但也不要宣稱是你自己的"
: (這就是現在非常氾濫的網路轉貼的現況)
: 有哪個工廠,小偷把產品從倉庫偷走去賣,廠長還很高興自己的產品有人喜歡?通常
: 都會報警抓小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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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81.158
※ 編輯: huyumei 來自: 114.42.181.158 (05/14 02:48)
→ ad47:"我說的是想法被別人延伸並且修飾" 嗯?恩...那有啥好爭論的?? 05/14 04:20
→ ad47:看你所謂的"延伸""修飾"是啥阿 有說跟沒說一樣 05/14 04:21
→ BADBUG:爭執的源頭是你當初誤解"專利" 文意就變得很詭異 05/14 08:48
→ coord:這些專利法算是都有 可以參考看看 05/14 08:49
→ coord:B大我們真有默契 有專利版patent 05/14 08:50
→ Tayako:原po可以去任何博物館大量拍照散佈出去然後說這是好事 05/14 10:13
→ Tayako:我指的是不分任何國家哦 05/14 10:14
→ Tayako:知識分享和專利分享是兩回事 HTC&iPhone 不就在爭這個嗎.. 05/14 10:19
推 myaku524:看了你的文覺得...... 05/14 17:02
→ myaku524:所以你是常常修改別人的設計變成自己設計的人? 05/14 17:02
→ myaku524:不然完全原創的設計師很少會有你這種想法,怪怪的 囧 05/14 17:03
→ myaku524:不過客戶購買時也會判斷誰是原創、誰是所謂<延伸後修飾者 05/14 17:05
→ myaku524:就像知道買到抄襲品後,重視品牌的人下次就會買正品吧 05/14 17:05
→ huyumei:樓上多慮...就我所知 通常表象美會先出現 文化才跟著升 05/14 23:59
→ huyumei:我一開始沒有定位在任何情況 專利 或知識分享 05/14 23:59
→ huyumei:對大家抱歉一下 我下標題沒多想 引導了不好的思絡... 05/15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