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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imdance (Mr.m1st3R)》之銘言: : ※ 引述《goovin (goovin)》之銘言: : : 認同你說的。 : : 還有對於沒有整理好問題就提出來感到抱歉。 : : 但我想要強調的一點是,為什麼我不立基於藝術理論出發。 : : 我想做的討論為一整合性的討論,關於一般認知中的藝術形式。 : 光是這句話就很有問題了 : 因為到底什麼是"一般認知中的藝術形式"? : 你的藝術,我的藝術,誰的藝術? : 在我看來,還是得先討論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 對藝術的定義 : 讓大家至少有個一樣的參考點 : 這個東西要是不先定義的話,還是大家各說各話 我真的我不知道你們對於藝術的定義,我想藉由意見發表來了解。 像你就有提出書名,那也可以勞你心表達一下你的看法嗎? 我是學劇場的,我不認為在學術討論的層面應該只取藝術理論做參照。 沙特說過沒有一個藝術理論應該合於不同的藝術形式 如果你因為符合戲劇的藝術理論不合於其他領域就斥之為無理 那麼你們就非先證明所有的藝術均屬平行不可 我提到的一般認知中的藝術形式:舞蹈、繪畫、音樂、戲劇、文學、相聲、戲曲、歌劇 、建築、雕塑...... 像我的導演朋友就不認為服裝設計師是藝術家,那是他的意見 我的舞台設計老師就不認為室內設計或平面設計在做藝術創作,那也是他的意見 在此並無意圖尋找一個共通的觀點,我只想要知道大家對於藝術的看法。 是否有理論依據根本不重要,難道你們做創作只做給理論家嗎? 一般人的想法就不重要了嗎? 我提問的訴求是了解此版或是了解設計師的想法,並無意辯論。 我藉由戲劇、文學接近瞭解藝術,你們可能是藉由別的領域 我想知道的是,是否因為所受訓練不同而造成對藝術的認知差異。 所以我從戲劇出發,再推進設計的領域。 但應該是因為我第一篇文章實在是寫的太混亂了,造成大家的困擾。 我真的很抱歉。 我記得有一個團體名叫豪華朗機工 當時去看了他們的一個小展 他們展出了一個 (我無法說的很清楚) 好像是日光燈管的懸吊機械裝置,上上下下 我就會認為這個產品為設計產品並且達到了藝術的境界,一個能夠與觀者互動的情緒展現 不過要不是因為這個團體曾參與戲劇創作 我也不會開始想要了解這些稱作設計師的人腦子裡想什麼 還有這次新一帶設計展我也有去 我就隨口跟朋友說劇場設計或是技術設計的作品也可以拿來展阿 他就說(他讀工業設計):「你們又不是在做創作!」 我說:「我們是在做創作阿,我們是藉由劇場來做創作。」 他也沒再繼續這個話題,但顯然他不認同我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38.205
goovin:補充最後一段:技術設計→劇場技術設計 05/27 11:38
linetzu:說真的沒什麼東西不能展,設計與藝術都是在創作。 05/27 14:48
babewen:推樓上 05/29 10:24
babewen:不能展的話對藝術也太狹隘了一點 05/29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