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nism:=口= 09/20 20:05
推 eyestea:太糟糕了 "開版費"還是你付的說 09/20 23:12
→ oj113068:我覺得你可以打電話或是當面找他講,因為這是你的設計 09/20 23:51
→ oj113068:他只是製作,即使有基於製作順利的修改也是一樣 09/20 23:51
→ oj113068:這就好比說印刷廠不能把我們設計的海報印去賣一樣 09/20 23:51
昨天大概是我有去他部落格留言的關係.他有跟我同事連絡了.
也答應會把圖片跟商品撤掉...不過他似乎不太能理解我生氣的點
她覺得她只是多做幾個而已......
但是事情還是順利解決了
我會覺得很困擾是想說大家都還算是有認識.不想一下子撕破臉
不過發現一定還是要直接講.不然心情整個差到不行= =
謝謝大家的意見嚕:)
※ 編輯: tai1214 來自: 118.171.88.114 (09/21 09:41)
推 orangeleeng:這樣算是盜版吧.. 09/27 11:45
推 vioptt:未經同意算侵權吧? 設計者是你耶! 下次找我做好了~ 10/01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