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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鼓勵鎮民參與觀光推廣活動,希望透過具體之圖像創意表現加強『南投縣集集鎮』之形象 品牌,傳達集集小鎮的美景、物產及旅遊訊息,得獎作品提供為集集鎮「各項伴手禮」及 「國際觀光宣傳活動」、文宣商品推廣及應用,用以促進當地觀光產業發展。 ●辦理單位 二、指導單位:經濟部 三、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建設處、集集鎮公所 四、承辦單位:華宇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五、協力單位:亞洲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主題表達: 「集集意象」集集鎮形象識別標誌:可宣傳集集小鎮地方美景、物產及觀光旅遊訊息,方 式不拘,可以結合生態、觀光活動、觀光建設、民俗文化、人物、建築、地方產業等為創 作素材。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02年01月10日止,參賽作品註明「參加《集集意象》徵圖比賽」一律採掛號郵 遞,或親送集集鎮公所 ●作品規格 (一) 利用電腦以A4紙輸出圖像(直式),四色全彩印刷,裱貼於A3黑色紙板上;得獎作 品需提供原始1:1之電腦圖檔,以便作為專輯編印及作品大圖輸出。 (二) 徵件圖像得放置中英文文字,宣傳標語。 (三) 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報名表黏貼於黑色紙板背面右上角,投稿作品 需自行設計、創作,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件數不限惟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四) 規格不符不予受理,並須簽署「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轉讓承諾書」。 ●繳件內容資料型式 (一) 「作品報名表」(附件一)書面-須簽名及蓋章、word電子檔 (二) 「著作權轉讓承諾書」(附件二)書面-須簽名及蓋章 (三) 電子檔: 1.作品副檔名為.AI或.CDR檔案(擇一)及.JPG檔共2項 2.作品解析度請設定300dpi以上 3.電子檔作品光碟檔名為作品名,光碟外需標示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收件地點 - 洽詢電話: 049-2762034 轉農經課 - 地址: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 收件單位:集集鎮公所農經課 - 聯絡人:楊新民/0923-222236 smdoc01@gmail.com - 作品註明「參加《集集意象》徵圖比賽」可親送或掛號郵遞(郵寄作品以102年01月10 日郵戳為憑;親送作品以集集鎮公所收發室收文章所載日期為準)。 - 報名表下載:集集鎮公所網站公布欄 http://www.chi-chi.gov.tw ●評審作業 (一) 本競賽活動將邀請縣機關長官、品牌設計師、設計專家教授、產業專家及媒體工作 者…等擔任評審,使評審作業達公平、客觀。 - 市場行銷及實用性40% - 作品創意30% - 切合主題30% (二) 初選:成立評審委員會審議評選,依上述評分標準評分將選出前十名作品,通過初 選之作品可得進入複選。(占總分80%) (三) 複選:辦理鎮民『集集鎮形象識別標誌』票選活動,透過網站及實體投票進行評選 。(占總分20%) - 透過網站─不限資格,每一帳戶限投一次 - 實體投票─限集集鎮鎮民,每戶一票 (四) 評選結果: 將於將於南投縣政府與集集鎮公所網站公布,另以書面通知得獎人,未獲獎者恕不通知, 參選人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錄取名額及獎項 獎項 獎品 第一名 / 1 名 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或等值商品(含稅)、獎座乙座 第二名/ 1 名 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或等值商品(含稅)、獎座乙座 第三名/ 1 名 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或等值商品(含稅)、獎座乙座 創作獎/ 7名 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或等值商品(含稅)、頒發獎狀乙幀 ●得獎公布 (一) 優勝作品對外文宣將加註作者姓名,並以彩色製版印刷作為正式宣傳海報,得獎名 單公布於南投縣政府與集集鎮公所網站,另以書面通知得獎人。 (二) 應徵作品均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三) 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 ●附則 (一)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牌、獎 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三)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南投縣政府」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集集鎮公所」, 本府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 致酬。 (四) 得獎獎金均需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五)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簡章下載http://ppt.cc/X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