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UUUUUOOOOOO:不論你做的多少 作品的確有她名子 01/25 01:21
→ UUUUUUOOOOOO:她想只以展板或任何形式來說她得獎了 並無違規 01/25 01:21
→ UUUUUUOOOOOO:除非他有強調她是單一作者吧 @@ 01/25 01:22
就是因為她把所有資訊都刪掉了才不知道怎麼處理...
像我看到有位朋友按了讚,
朋友知道這是我的作品後也蠻驚訝:「創作者還有誰??? 你?」
雖然沒有刻意強調,
但會讓不知情的人誤會是單一作者...
※ 編輯: concil 來自: 111.255.183.27 (01/25 01:28)
→ UUUUUUOOOOOO:就像我們得獎 組員po說自己得獎也很正常吧 -..-" 01/25 01:23
→ concil:不知能不能主張圖片的著作人格權,不同意片面授權這樣 01/25 06:48
推 peruman:1.你也PO出署名 併將創作歷程(如想法、草圖、發展、修改) 01/25 08:32
→ peruman:仔細呈現 2.人沒本事 PO個不屬於自己實力的得獎紀錄 01/25 08:33
→ peruman:只是在日後的設計路上 埋下絆自己腳的礙腳石 01/25 08:34
→ concil:感謝樓上P大的建議! 獲益良多! 01/25 13:37
→ UUUUUUOOOOOO:他fb那樣po 也不會影響到你是得獎者之一的事實 01/25 19:01
→ UUUUUUOOOOOO:你主要到底是擔心什麼哩~? 01/25 19:01
→ UUUUUUOOOOOO:你宣傳你的 他宣傳他的 各自為政囉 01/25 19:02
→ concil:他影響力較大,無論我以後資料準備的再完整,先看到他PO文 01/25 21:05
→ concil:的人仍會先入為主的認為前女友是第一甚至唯一作者 01/25 21:05
→ concil: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地方 01/25 21:06
→ oj113068:U大,原po不是擔心什麼,就覺得對方居心可議和不爽吧... 01/25 21:26
→ UUUUUUOOOOOO:不然就把產品上傳到更多設計相關網站 01/26 03:59
→ UUUUUUOOOOOO:讓更多設計相關的人看得到 能知道你也是作者? 01/26 04:00
→ UUUUUUOOOOOO:好像也無法強迫對方修正 找其他有影響力的人去協調 01/26 04:02
→ UUUUUUOOOOOO:尋找和對方相同輩份或資歷的人去幫你試試 01/26 04:03
→ concil:已經尋求學校的協助了QQ 自己上傳到別的網站分享好像太自以 01/26 09:35
→ concil:為是的感覺XD 倒是已經有些國外的部落格分享,而且都有完整 01/26 09:36
→ concil:的資料來源跟作者資訊(中國大陸的沒有...) 01/26 09:36
→ UUUUUUOOOOOO:話說 可以順便po個連結看看嗎XD 01/26 14:35
→ concil:還是低調站內信吧 01/27 23:26
推 apaen:如果是自己的作品不用到低調站內吧 他是你的孩子耶XD得獎是 01/30 12:47
→ apaen:件被肯定的事呀:) 01/30 12:47
→ concil:但發生這種爭端...XD 02/03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