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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kar (紗卡)》之銘言: : 老師最先提到的,當然就是冤案的問題,除前述網友提及的目擊正 : 確與否與證詞取得不易之外,他還提到自己本身有參與死刑犯平反 : 的工作。日本目前的死刑犯人數大約是100人,前幾年(我不確定是 : 不是說2004年)死刑犯人數才50人,而他曾經訪談了幾位自稱被冤 : 枉的死刑犯,並加以調查。而他基本上已經相信,這些人說的是真 : 的,他們的確是被冤枉的。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實際的理由,但卻不是廢除死刑所能解決的。 無可否認司法有一定的誤判率,不論怎麼提升法官素質、改善訴訟法規範.... 過去的事實就是過去了,現實生活中沒有那麼多聰明的偵探可以重現歷史。 但是,我認為這該是根屬於『司法裁判的嚴謹程度』的問題, 而非根屬於『死刑廢除與否』的問題。 當然,死刑有不可回復性,但自由刑何嘗不是? 什麼還給他自由啦、冤獄賠償啦,都無從否認他們逝去的青春是再也回不來了。 只是消極地認為未來還有彌補的機會,而不從制度上積極地去提高裁判的正確度的話, 那麼我反而認為死刑是一種警惕,高懸在那裡,提醒我們一種可能的、最可怕的後果。 : 老師還提到,當重大社會案件發生時,事實上整個檢調司法系統都 : 會受到社會大眾相當大的壓力,警方會有破案的壓力,就連法官都 : 會有將案件解決的壓力,整個社會就是想找個人來怪,要他為這件 : 事情負責。而當「適合的人選」出現時,大家就會不約而同地把矛 : 頭指向他。就法官來說,他或許知道案件有可疑之處,但他還是會 : 在壓力之下做出判決,畢竟起訴犯人的是檢察官而不是自己。而檢 : 調即使明知這嫌犯有一絲被冤枉的可能,但反正法官都已經做出死 : 刑判決了,錯不在自己,因此也就不加以追究。也就是說,在「責 : 任分攤」的情境之下,大家都成了死刑判決的推手之一,但大家都 : 不自覺。 同樣地,我也認為這是不根屬於死刑的問題。所有眾所矚目的審判都會面臨輿論的壓力。 解決的方式應該是匡正第四權的行使,避免媒體過度地介入審判; 並且賦予法官獨立行使職權的權利和觀念,避免其心證的形成受到影響。 更重要的,這是教育的問題: 不可否認,『應報』仍然是社會上許多人的觀念。 可怕的是,不僅僅是受害者家屬急於尋找一個人宣洩他們的怨恨和憤怒, 連其他無關的人都是。 他們對於案件並沒有充分的理解,只是憑著媒體的報導和自己的想法妄加揣測, 無端地對於警察和司法施加壓力,影響整個偵查和審判的嚴謹程度, 並且施加那種『一定要破案』或『一定要懲罰』的無理要求。 在此情況下,只是廢除死刑可能是不夠的, 更重要的,是教育人民法治概念、提升媒體素質、加強偵查不公開、確立無罪推定等等。 : 老師認為,對於校園霸凌問題,尤其是那種全班聯合起來欺負一兩 : 位「弱小」同學的事件,大家都很清楚地知道對錯。除了譴責那些 : 加害人以外,那些對事件抱持冷漠態度的人也不可取,因為他們無 : 形中允許了霸凌事件的發生。而主張死刑的社會,就好像有霸凌事 : 件出現的班級一樣,死刑犯就是那個被欺負的同學。大家都認為自 : 己站在多數人的一邊,絕對是正義的一方,所以就肆無忌憚地欺負 : 起死刑犯來了。對於校園霸凌大家會希望可以拯救那個弱小的同學, : 那為什麼我們不能也以拯救的心情,來面對這些作錯事情的死刑犯呢? : 由於上述那段話是在談到如果沒有死刑的話,那麼犯人到底要怎麼 : 處理時的後續回答。也就是說,我推測老師不但反對以「殺雞儆猴」 : 的方式來執行死刑,他甚至提出質疑,死刑犯為什麼一定要用懲罰 : 的方式來處理,難道不能採用救贖的方式嗎? 這是昨天島田老師的意見裡我最為同意的一段。 不要把犯罪者視為是一個個單獨且無關的個案,而把其放到整個社會體制下來思考。 每個人會做些什麼事?有時並不全然都是自己自由意志的選擇。 天生的環境、社會的壓力、其他人的態度....這些都是關鍵, 有時候把整個後果都推給一個人來承擔,換取其他人好過一點, 是非常不適合也不公平的。 死刑到底有沒有威嚇效果,其實我覺得我不是那麼敢肯定或否定; 至於死刑的應報功能,不但無用又會面臨誤判等問題的挑戰; 島田老師所主張的『再教育』或者是解套的一種可能。 不過在其他配套措施的缺乏,以及整體社會觀念的現狀下, 廢止死刑可能是一件危險的事情。 在未來司法及教育的改革、終身監禁的可能性評估....之後, 或許在台灣,島田老師的理想會有實現的機會。 -- You are not your job. You are not how much you have in the bank. You are not the contents of your wallet. You are not your khakis. You are not a beautiful and unique snowflake. Tyler says the things you own, end up owning you. It's only after you've lost everything that you're free to do anything. -Fight Clu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4.167
yuriri:推第一段以及第二段:) 04/09 14:39
※ 編輯: jcewky 來自: 140.112.204.167 (04/09 15:01)
MikaHakkinen:專家耶 XD 04/09 15:19
cabessa:推~死刑的存在有其宣示性,就算用不到也能讓人有所儆醒~ 04/09 15:36
watercolor:推這篇。^^ 04/09 15:37
siedust:推,不過目前在台灣實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嘆) 04/09 16:10
ayan:推這篇:) 04/09 16:15
Amege:真是好有見地的發言。 04/09 17:24
loveweiht:推第一二段,但對島田把死刑和霸凌問題相提並論持保留 04/09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