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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好讀版: http://blog.xuite.net/margol/margolland/13903879 推理小說是成人的童話故事,不僅主角總是能夠破解謎題,更是因為犯罪的「奇 幻」。何謂「奇幻」?唐諾在《三口棺材》的序寫道:「密室殺人並非現犯罪世 界的產物,殺人不過頭點地,現實世界如果有這麼精緻這麼聰明的兇手,通常他 不會需要動用到殺人這終極性的高風險解決手段,在走到這最情非得已的一步之 前,他應該就有能力想出一堆因應如此困局的方法才是。」是的!推理小說的犯 罪手法確實是不合現實,但我以為的「奇幻」卻與此無關。 推理小說中最為「奇幻」的莫過於犯人。用專業的術語說,犯人多是「扁平人物 」,只要是推理小說迷,大多能如數家珍的念出許多名偵探的名字,他們或許是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赫丘勒‧白羅(Hercule Poirot)、布 朗神父(Father Brown)、費洛‧范斯(Philo Vance)、馬修‧史卡德(Matthew Scudder)、金田一耕助、御手洗潔、島田潔、中禪寺秋彥、明智小五郎、十津川 省三、古畑任三郎…就算真的沒看過任何推理小說,至少也還能喊得出金田一一 與江戶川柯南。但是兇手呢?我不敢說所有兇手都被讀者遺忘了,但與偵探相較 ,比例一定是相當懸殊。這種現象是怎麼形成的?或者我們該問為何作者採取這 種書寫方式呢?在古典推理中,問題比較簡單-正如范達因的推理小說二十誡中 第十誡所說的:「兇手在故事中必須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可將兇手定為與故 事毫無瓜葛的局外人或無足輕重的小角色。」既然兇手人選不多,那麼過多的筆 墨更有透露兇手的風險。那麼社會派呢?如果說古典推理講究的是「兇手是誰」 與「兇案如何發生」,那麼社會派的重點就在於「為何要行兇」,但是這種動機 歸結到最後是社會的黑暗面,並不是對兇手內心的揭露。推理小說的兇手是悲哀 的,不僅因為他們才智不如偵探們,更因為他們是天生的配角。在《棋靈王》中 藤原佐為與塔矢行洋一起成就了「名局」,為何名偵探的偉大對手為何總是被人 遺忘呢?彷彿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犯罪,犯罪目的就是為了被逮捕,為了成就名 偵探的大名。 如果把全世界的推理小說死的人加起來,這個數字一定大於推理小說的總數。「 死人」幾乎是推理小說必備的元素,而且這些「死人」絕大多數是死於謀殺。可 是「殺人」這檔事真的那麼容易嗎?就犯罪行為而言,「殺人」不僅是代價最高 ,風險也是最大-當有人要奪走你的性命時,你會不計一切先把對方殺掉。為了 符合推理小說優雅的本質(至少是古典推理),不只偵探必須優雅,兇手也必須 優雅。你不可能看到推理小說的「殺人」事件是犯人一時衝動拿起旁邊的菜刀捅 人,然後噴了滿牆壁的血。「殺人」必須是被計畫,被完美的執行,在精神醫學 的範圍裡面,這種犯人大多有某種程度的不正常。除去殺人技巧不論,「殺人」 的心理面又是如何呢?我相信大多數閱讀推理小說的讀者沒有殺人的經驗,那麼 是否有其他的「屠宰」經驗呢?當初父親要我和他一同殺雞為生完小妹的母親作 月子,二十年了,還是記得當時抓著雞給父親宰殺的那種心情,那是種絕對說不 上愉快的感覺。我們或許在新聞的社會版上看到殺人案件,但那很少是「預謀的 」-至少不是像推理小說那種預謀。這種現實中罕見的「兇手」在推理小說中卻 似乎是常態,沒有掙扎、沒有猶豫、沒有任何的罪惡感。現實中不是不可能會有 高度的智慧犯罪,也可能會有「神探」,但窮兇極惡的冷血犯人不可能俯拾皆是 。我認為這才是推理小說真正的「奇幻」。 做為一種大眾文學,書寫過多的內心戲絕對是票房毒藥,可是東野圭吾的這本《 殺人之門》卻令我愛不釋手。《殺人之門》的結構很簡單,主角田島和幸是地方 望族的獨子,性格單純軟弱,在學校並不受歡迎,祖母的死亡讓這個家庭被謠言 所苦,進而使田島在學校遭到霸凌(bully);另一個主角是貧窮豆腐店之子「倉 持修」-洞悉大人詐欺技巧又能言善道卻不甘貧窮。田島因為寂寞而與倉持結交 ,進而開啟了一生的不幸:被詐騙、被詛咒信詛咒、被搶走心儀對象、被拉去從 事多層次傳銷(直銷)、甚至被安排一個不幸的婚姻。田島雖然可能洞悉到倉持 的惡意,也曾萌生殺意,但根本無法拒絕倉持也無法痛下殺手,直到知道最早的 謠言是倉持所「製造」的…。 具備「殺人動機」當然不一定會成為罪行,正如范達因(Alias S. S. Van dine )在《班森殺人事件》告訴我們的:「犯罪動機是罪案中最不相干的因素,親愛 的老友,我們都會有很好的動機想殺死一大票人,一百個人大概有九十九個人都 曾有過這種動機。一個人被殺了,起碼有一打無辜的人和真兇有著相同的動機; 所以有動機並不能表示有罪,懷疑一個有動機的人是殺人兇手,就好比懷疑一個 人和別人的老婆跑了只因為他也兩條腿。」初讀此書一定會有種「錯覺」,似乎 這本書的重點是描述田島如何萌生殺人動機到真正殺了倉持,讀者也可能會邊讀 邊覺的田島很「龜」,心想「如果是我,我早就殺了倉持」。大多數的讀者都被 既有的模式制約了,就像巴夫洛夫的狗一樣,沒有「兇手」、沒有「偵探」、沒 有「屍體」都讓我們感到不耐,彷彿這是本騙錢的「推理小說」。我相信東野圭 吾是有意這樣安排的,不僅為了挑戰既存書寫模式,更是為了證明我們都比田島 性急、嗜血、殘忍。我們都知道小說是「虛構」的,或者該說我們很確信不論我 們有多麼想殺掉倉持,警察都不可能因此把我們逮捕、審判、槍弊。站在「殺人 之門」前的不僅是田島,更是你我! 王浩威先生的讀後心得提到書中的「霸凌」現象,如果我沒有錯解,他所指的是 田島在校園所受到的待遇。但我覺得「霸凌」是貫徹整本書的中心思想。一般我 們對「霸凌」的定義是:霸凌(bully)是一個長期存在於校園的現象。專指孩子 們之間惡意欺負的情形,我們將bully翻譯作「霸凌」。換句話說,「霸凌」的定 義是與「惡意欺負」相關,並不限於肢體上的傷害。那麼倉持對田島的行為是否 是「霸凌」呢?就定義來說,「惡意欺負」是個弔詭的辭彙,我們似乎不能找到 一種叫「善意欺負」的行為;「欺負」也不是種嚴格定義,我們要怎麼樣定義「 欺負」呢?(「全體」不願幫助某人是否是種「霸凌」呢?)我無意將這個課題 提高到哲學層次,或許我們可以簡單地回答:是,倉持是在「霸凌」田島。那麼 倉持是否也是被「霸凌」的一員呢?不願繼承豆腐店、不願甘於貧窮、不願像「 一般人」被壓搾是許多「英雄」共有的背景,但倉持不是個「英雄」,甚至連「 好人」都不是。倉持與田島的關係讓我想起港劇「創世紀」的葉榮添與許文彪, 節錄一段他們的對話: 「我唔係未試過,我試過安份守己,日搏夜搏,賺得果一萬幾千,我試過,但出 面果班人,出面果班人呀,佢地識建築識起樓咩?佢地只係拎少少錢出黎,拎少 少時間,炒起個樓市就不停係度賺大錢,咁叫公平咩!你出去問下人,是但問一 個人,問下佢地想要d乜野!佢地答案好簡單,只係想要一間好普通好普通ge 樓!點解佢地要用成世人ge時間去供一層樓呀?因為d有錢佬係度玩野呀!越 有錢就越有得玩呀!lee個世界公平咩?lee個世界公平咩!!」 雖是香港話,不過應該還不難猜到原意。這段話我認為很適合倉持的內心獨白, 或許他的悲劇是來自於對社會結構產生的「霸凌」醒悟太早。絕大多數的讀者大 概都認為倉持是罪有應得,我不覺得他「無罪」,不過在投下有罪那一票時我會 覺得有點悲哀。 -- 能力を持った者にはそれを正しく行使する責務があ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58.191
siedust:推最後一段,看著田島一步步陷入倉持的陷阱時,我曾相當 10/15 18:39
siedust:厭惡倉持,但看到了他之所以這麼做的原因,我覺得這個人 10/15 18:40
siedust:真是可悲到了極點...恐怕比田島還可悲... 10/15 18:40
illumi:這本我一直看不完,第一人稱的作品這麼虐的實在... 10/15 22:46
kuraturbo:推..這本我看完之後一直沒辦法看第二次...orz 11/03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