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Bow (強襲幻覺八寶君)
看板Detective
標題Re: [心得] 克莉絲蒂--ABC謀殺案 (無雷 未讀可入)
時間Sat May 9 12:58:48 2009
※ 引述《omy (等)》之銘言:
: 我屏息凝神,一字一句細細看著白羅在最後章節,層層剝開ABC的身分和犯案動機
: 、殺人過程,天啊!看偵探推理小說的快感整個引爆開來,「ABC謀殺案」百分之百滿
: 足了我原先對它的期待,我好喜歡這本書呀!但這又讓我更好奇的是,克莉絲蒂還有
: 多少本小說,可以帶給我這樣大的滿足感呢?
ABC是五顆星的經典之作!
克莉絲蒂在本書中完美地解決了推理界一大難題,
亦即「有意義的『無意義連續殺人』事件」。
克莉絲蒂創出該手法的同時,也將該手法推演到極致,
導致後世推理作家只能乖乖抄襲其概念無法再做寸進,
克莉絲蒂真神人也!
首先必須了解,何以『無意義連續殺人』會成為推理界之難題?
誠如江戶川亂步在變格派短篇傑作〈紅色房間〉所探討的問題:
推理界畢生追求的最高境界「完全犯罪」,
其解答可能不是多遙遠的不在場證明、多臣又的密室、多鬼扯的敘述性詭計,
而是簡簡單單的一句「路人殺人」。
也就是你隨意走在路上,隨機挑個陌生人,隨便宰掉他,
恭喜你,完全犯罪!
(當然這個年代可能被路口監視器拍到而破功XD)
找不出動機,沒有犯案手法的線索,絲毫沾黏不上關係人,
這種無意義的殺人真可以說是毫無破綻。
完全犯罪的真面目竟然是無須任何奇謀巧智的「路人殺人」?
可想而知推理界對於這個解答有多麼沮喪。
不過,在這裡有個很微妙的點可以做文章,
我們要問,「謀殺」與「殺人」是否可以完全劃上等號?
站在一個本格派解謎魔人的立場,
「謀殺」的著重點當然在「謀」,而不是只有「殺」,
犯人為了除去某個目標的同時,也必須負擔被捕的風險,
為了降低風險,才必須想盡種種花招手段來混淆世人耳目。
所以像是殺豬宰牛般這種只有殺戮動作的純粹地「殺人」行為,
有殺而無謀,毫無風險,沒有意義,
當然算不上完全犯罪。
史上最佳推理作品絕對不會是「十三號星期五」,就是這個道理。
回頭來看『無意義連續殺人』,
這種「連環變態殺人魔」的題材,可說是近代最受讀寫兩方青睞的故事。
但是變態殺人魔的連續殺人,不過就是上述的「路人殺人」,
很大程度上是不符合本格解迷推理的要求的。
即便是昆恩的名作《多尾貓》都算不得成功的作品。
(以犯罪小說的眼光來看,就會是優秀的作品)
然後克莉絲蒂提出了ABC,
如果犯人採行『無意義連續殺人』其實是「有意義的」呢?
大膽的設想,漂亮的解答,
化解了推理界在面對『無意義連續殺人』題材上的無力與尷尬,
這便是克莉絲蒂ABC的偉大之處。
閱讀推理小說,多少必須考量到歷史脈絡問題。
從有卻斯特頓的〈斷劍之謎〉,才能有克莉絲蒂的《ABC》,再有後世作家的流變,
後人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
推理界的任何手法,無論是密室、不在場證明、甚至是敘述性詭計,
前輩創造出嶄新的詭計派別,
後輩也總能在框架下再做出不同程度的突破。
唯一例外的只有,
當後世推理作家在處理大量的連續殺人事件之時,
強如島田莊司,弱如赤川次郎,瀟灑如古田任三郎,大量生產如科南,
都只能遵循當初克莉絲蒂提出的ABC模式來走,幾乎無法加諸任何創意,
克莉絲蒂寫出了「有意義的『無意義連續殺人』」,也將它寫死了。XD
我個人非常幸運地,初涉推理小說未久,便有幸拜讀ABC,
從而能享受到最百分之百的震撼與滿足。
如果是先看過後世類似手法的作品,才讀到手法源頭的ABC的話,
對於當初克莉絲蒂的創意突破大概就體會不到多少了。
會要求讀者的閱讀時間點,
這大概是《ABC殺人事件》唯一僅有的缺點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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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祖無差別流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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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153.63
→ BarBow:所以常看到許多「推理入門書」介紹,其實很有道理的啊 05/09 12:59
推 trashcan888:講的真好!~我也很推ABC謀殺案~ 05/09 16:10
推 watercolor:大推這篇感想!^^ 05/09 20:18
推 mysterylover:專業推~ 05/09 20:25
→ mysterylover:克莉絲蒂提出許多貢獻~ 05/09 20:26
推 han72:痾 後面有一點看不太懂 好像沒看到你講"唯一的例外"耶 05/09 20:56
推 allen65535:專業推~ 05/09 21:40
推 colatea:大推~ 05/10 14:43
推 omy:推這篇 05/11 00:18
推 newest:推 05/11 22:07
推 Roykan:還好克奶我第一本看的是ABC,從此克奶就直接升格變神了! 05/27 21:46
推 terryporter:good 03/05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