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etectiv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avishanna (mavis)》之銘言: 恕刪 : 不過看完書後,我一直有個疑惑,屍體被發現時,手上的指紋明顯遭到破壞, : 這不就表示,犯人不想讓屍體身份曝光嗎?就算後來在旅館和腳踏車上發現指紋都是吻合,警方也太草率就認定死者便是登記住房的富堅了, : 屍體指紋既然被破壞,保險一點.應該要找與他有血緣關係的人來驗DNA吧, : 還是我有哪邊遺漏掉了呢? 就我的理解應該是 以屍體發現的時間、死亡的時間與發現的地點,追查失蹤的人 這些都只是初步判斷吧 從屍體發現旁邊發現腳踏車 在查出有登記住旅館的人失蹤 且發現在這兩個地方的的指紋是符合的 會下出這樣的決定不難理解吧 也就是因為這樣 最後在湯川才會從這些疑點發現 石神最主要的目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0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