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lJustice (19非崇貞,最多是袁紹)》之銘言:
: 小弟只是偶爾看看金田一/科南的漫畫,
: 可是有一件事情非常不理解,
: 為什麼兇手都要弄出密室殺人?
: 混淆死亡時間可以理解, 就是為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 偽裝成自殺可以理解, 就是讓警察不再繼續追此案;
: 可是弄成密室(他殺), 警察還是會調查啊...
: 請問弄密室殺人有甚麼好處嗎?
: 把那個心力放在, 製造自己一個人的不在場證明, 不是可靠多了嗎?
我個人覺得對嫌疑犯的用處不大,有時候想想真的沒必要,或是有太多替代方案。
我想倒不如說對作者的用處比較大,
一方面出個難題挑戰讀者,也挑戰其他作家。
對讀者而言密室殺人當然是個腦力激盪的點,而且更能融入被害者的視角(我個人啦)
每次在房間裡看著看著,即使門窗都關上了....還是毛毛的!!!
老是想著自己在房間密室被殺,應該沒人能破解XD (被害妄想症嚴重)
尤其是暴風雪山莊+密室 壓力真是大到不行阿~~
不過蠻享受這種感覺的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 =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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