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x0427:在整個故事中很完整地確立這個手法的應該這是第一本。 11/03 15:41
推 trokymmr:柯南道爾用這種玩法的話讀者不會撕書嗎XD 11/03 17:18
推 firxd: 那本應該是第一本沒錯 11/03 17:37
→ w854105:其實有蠻多平時不讀推理的人的書發覺被騙會很不開心Orz 11/03 18:12
→ donaldlien:我覺得「記述者即兇手」與「敘述姓詭計」還是有點差別 11/03 23:03
推 saar:我的看法也如同樓上 11/03 23:41
→ w854105:「記述者即兇手」應該可以算是「敘述性詭計」的一種吧? 11/03 23:47
→ w854105:大範圍中的一個種類 11/03 23:47
→ Amege:如果只談敘事者即兇手,那早在愛倫坡某篇就有了。 11/04 00:02
推 naemoe:克嬸的第一人稱是兇手,我有看過一本,這種不只一本吧? 11/04 00:11
→ naemoe:樓上說的愛倫坡某篇...那已經是驚悚故事了吧= = 11/04 00:12
→ w854105:這本是1926年出的,論年代算是克嬸很早很早的作品 11/04 00:28
→ Amege:然後根據亂步的說法, Samuel August Duse1917年就寫出犯罪 11/06 03:16
→ Amege:者為記述者的小說了,甚至還在括號裡寫「比克莉絲蒂早上不少 11/06 03:17
→ Amege:」。不過這人在英語系國家大概也沒什麼人認識了,找得到的資 11/06 03:17
→ Amege:料不是瑞典文就是日文。 11/06 03:18
→ Amege:對了,以上出處來自「類別詭計集成」。 11/06 03:18
推 kevinapo:愛倫坡某篇 是"非12生肖的動物"嗎? 11/06 14:12
→ w854105:愛倫坡那篇有中譯或英文篇名嗎? 11/06 18:00
→ Amege:噗這時該出來承認一下我記錯了(爆),不過我另外想到的是, 11/06 18:17
→ Amege:〈汝即真兇〉不也能算是某種程度的敘述性詭計? 11/06 18:17
推 geniusleuth:如果是記述者即凶手的情節,而未玩弄敘述性詭計,確實 11/06 19:14
→ geniusleuth:愛倫坡就寫過了,<告密的心>即是,這應該不算暴雷,因 11/06 19:16
→ geniusleuth:為這樣的情節是犯罪小說XD 11/06 19:16
→ Amege:告密的心似乎算恐怖小說,而且那也沒有要我們猜兇手的目的 11/06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