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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不是成為記憶的一種方法。   偶爾會憶起以前跟某些人作的某些事情,卻發現自己記著那些事情,似乎不是 因為深切的想念。當初那些所謂想念的事情或人物到底有沒有成為一種記憶,或許 非必然。甚而言之,有些人在你想念已久之後,你更會讓自己急著去遺忘,讓人事 物變成記憶中的一個空洞,或者,用另外一段的東西來補滿。那麼,該不該想念呢 ?想著念著的東西,當他們在生命中變成過客之後,究竟該不該再繼續成為一種記 憶?雖說想念不一定成為記憶,但記憶卻往往由想念而來。   當我亟欲擺脫往日那些不堪的記憶時,想念這事情變的不太重要。有些記憶你 不用去想,不用去念,但哪怕只是一份微小的觸動,即使十年的時間過去,記憶仍 舊從腦中不知名的角落裡鑽出來,用力踩著那一塊你不想憶起的地方,震動著告訴 你它還死巴著你的事實。   然而現在,我正在想念著你,但卻記不起你的臉。是不是當我哪一天連你的語 氣,連你的說話都記不起來的時候,我就不再想念你了呢?生命中一個一個的人經 過,我想著他們每個人,卻越來越多模糊的記憶。當我偶然在某個地方跟某個過去 的人們相遇,卻再也記不得他是誰,他和我曾經發生過哪些關係。我知道,這世界 似乎已經不是簡單的想念所構成的了。   而現在,我很想念妳。一個月過後的現在,儘管我似乎從來沒有真正憶起過妳 的臉。想念的力量很強,但是我卻不知道我應該如何保持這份想念的力量,試圖讓 他變成一個記憶,甚至是進行式。怎麼都似乎不可能。當我哪一天發現那位網路小 說家說的話:「現在她就站在我面前,但是我發現我依然在想念她」這件事情發生 在我身上的時候,是不是代表記憶成形了呢?抑或者是,我已經完全認不出妳來了 呢?   我發現我在想念妳,卻發現我依舊憶不起妳。 -- ﹍﹍﹍﹍﹍﹍﹍﹍﹍﹍﹍﹍﹍﹍﹍﹍﹍﹍﹍﹍﹍﹍﹍﹍﹍﹍﹍﹍﹍﹍﹍﹍﹍﹍﹍﹍﹍﹍  我一直存在著,不管是笑的哭的,我守著手緊緊握著,傻傻等著陪著,證明妳值得。 ﹎﹎﹎﹎﹎﹎﹎﹎﹎﹎﹎﹎﹎﹎﹎﹎﹎﹎﹎﹎﹎﹎﹎﹎﹎﹎﹎﹎﹎﹎﹎﹎﹎﹎﹎﹎﹎﹎ ﹍﹍﹍﹍﹍﹍﹍﹍﹍﹍﹍﹍﹍﹍﹍﹍﹍﹍﹍﹍﹍﹍﹍﹍﹍﹍﹍﹍﹍﹍因為,妳,值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0.189
a0000000000v:我喜歡這篇 :) 08/24 11:25
SAINTPAN:GOOD >< 08/04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