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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六年我念了四所學校,並不是因為問題學生的緣故,而是跟著母親任教   調校的關係而轉學。對兒時記憶已相當模糊,但似乎不曾因為到新環境而被欺負   過,相較之下反而頂著「媽媽是學校老師」的光環而備受矚目。月考全班第一名   ,當班長,代表學校出外參加比賽,作文得過全台中市第一名,還有我的躲避球   非常厲害。     因此小學時我就是個風雲人物且認識很多人。     國中念了中部極享盛名的私立貴族學校,成績比我好的人一大堆,身家背景   比我好的人一大堆,老師的小孩沒啥了不起的,有的人是醫生的小孩,律師的小   孩,大老闆的小孩,或是立法委員的小孩。我變平凡了,但因為個子嬌小在球場   上出現所以特別顯眼。     高中讀台中二中,學校裡面的人變更多了。因為是男校的關係再加上沒特殊   興趣而沒參加社團,結果在這年齡階段沒認識什麼女生反而變得更為渺小。然而   籃球始終是我的重心因此也認識了許多喜愛打球的同學,而我還在高三那年拿下   二中三對三鬥牛的冠軍,擊敗由校隊組成的隊伍。     大一參加學校的學生會以新人之姿接手學校一年一度的文學獎盛事,所以認   識了會裡面眾多各系學長姐擔任的幹部。大一下開始打工生涯,中原大學附近的   商圈店家老闆沒有我不認識的。大二不再搞學生會加入校男籃擔任經理,因為教   練是同一人的關係我也常去支援校女籃,往後三年學校的男籃女籃新生盃、系際   盃都是我負責的。當時真的不誇張,我站在籃球場中央就能夠指認出任何一個籃   框是什麼系的人在練球。也曾開玩笑地跟朋友說想站在校門口舉手打招呼,看何   時才會遇到不認識的人而把手放下。     畢業後回到台中也曾在球場上被人指認出來是中原的,走在一中街時被網友   搭訕。當兵時比我大兩梯的學長跑過來跟我說話,因為他看過我的無名相簿知道   我認識很多正妹。     二十歲以前我的確是積極地去認識很多人的,系上,不是系上的學長姐,商   圈的老闆與長輩。但二十歲過後開始不那麼主動了,我依舊會認識人,別人來認   識我而已。     後來我發現到認識很多人其實並不代表什麼 (年輕時可能覺得很風光或是很   屌之類的吧?!) ,認識很多人不等於是朋友很多。或許在人脈等於錢脈的時代   認識很多人是必要的,但我抱持著納悶的態度。因為雖廣但無用的人脈比不上少   卻有幫助的人脈。     好比你的小孩要進國小就讀,雖然認識了一個老師,但他無法幫助你讓你的   小孩進入比較好的班級就讀,你的車子有問題了,雖然認識車子的業務,但他並   沒有把你當朋友而算你便宜,你有理財的問題,雖然認識基金管理人,但他卻想   敲你一筆。     所以說認識各行各業的人到底有什麼樣的好處呢?就單純只是認識了各行各   業不為人知的一面,頂多就是讓你進入社會時能夠有較清楚的了解,或是轉行時   方便有人指點與提攜。     但在整個人生中其實這都不算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很多事業有成的長輩會說   財富不重要,金錢不重要。那換句話說人脈等與錢脈這句話就也無關緊要了,因   為財富不重要的話錢脈就不重要,錢脈不重要人脈也就不重要。     有錢人的老公可能會包二奶,有錢人的老婆可能提早離開人世,有錢人的小   孩可能叛逆不聽話,這些情感問題是再怎麼有錢有也克服不了的。所以說你認識   很多人但卻沒有一個人能夠開導你給你意見幫助你離苦得樂,那認識那麼多人到   底有什麼意義呢?交了許多玩樂上的朋友或許很不賴,但我始終覺得這種玩樂朋   友卻也是最好替代的。就像有常跑夜店的朋友跟我說那裡的環境很不真實,在夜   店裡面大家似乎都是知己麻吉稱兄道弟起來,然而出了門口卻是鳥獸散各分東西   不相往來,反正要再見面就再來夜店就夠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不太會積極主動去認識人的原因。雖然現在工作了不再像   以前那麼有閒情逸致,然而籃球依舊是我的生活重心,我從台中教育大學打到朝   馬再打到居仁國中外操場,熟悉的球友也一大堆,有的是不認識的,有的是誰誰   誰的同學誰誰誰的同事,但我也不會主動去攀談或是留下什麼聯絡方式,甚至想   跟對方變熟,完全沒必要。     對我來說認識人很容易但是要有意義,倘若今天是林志傑或是李學林在球場   上,我一定會積極跟對方互動,因為他們有吸引我的地方,他們的球技傑出與高   超,我能夠跟他們請教並讓自己再成長。因此認識一大堆無關緊要卻沒有實質幫   助的人來說這是一種無謂的行為,倒不如把精神精力放在現有的朋友身上我覺得   更好。     人是孤獨的。這是我近年來的深刻體會,這裡的孤獨並不是指不需要朋友,   人是群居動物,出外靠朋友在家靠父母,除非你像電影浩劫重生(Cast Away) 裡   面的男主角一樣被拋棄在一座無人孤島,否則我們都是會遇見人的。然而一個人   所面對的種種問題、困擾、煩惱真正能夠幫助你解決的卻是只有自己而已。因此   誰能幫助你離苦得樂呢?只有你自己。倘若你能夠不靠外人的力量而堅定自我,   那何需朋友。有了朋友但他們卻愛莫能助,這也是枉然。     倘若某天我們終將結婚生子與另外一伴共組家庭,那麼或許認識那麼多人也   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朋友再多也少有聯繫,因為重心會轉移到另外一伴,你的   小孩以及你的父母。     親人才是最重要。你所認識的每一個人,每個朋友都不及你的親人來得更愛   你。     我不是反對人不用交朋友,朋友是必要的。但認識一大堆無實質幫助的人對   現階段的我來說是種無意義的行為,在我二十歲就知道了。     我想我確實是有在成長的。 -- 人們之所以懷念過去,正是因為我們回不到過去。 http://www.wretch.cc/blog/aaaaaaaaaaa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62.63
pectin:寫得真好~ 04/15 18:59
happy520:很棒 04/16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