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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ock 看板 #1cALY56x ] 作者: qazsedcft (如果你也在現場) 看板: Stock 標題: [新聞] 金管會打詐優先修洗防法 劍青檢改:先 時間: Thu Apr 25 03:07:46 2024 原文標題:金管會打詐優先修洗防法 劍青檢改:先善盡行政管理再談入罪 原文連結: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651345 發布時間:2024/04/24 12:56 記者署名:錢利忠 原文內容: 為杜絕詐騙犯罪亂象拖垮有限的司法資源,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多次呼籲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應先善盡行政管理,再談入罪。針對媒體報導,金管會將優先修改洗錢防制 法,對所有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未登記經營業務將受刑責一事,劍青檢改今聲明,對 此種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就先求刑法入罪的作法,歉難認同。 以下為劍青檢改今日聲明內容: 虛擬貨幣詐騙陷無政府狀態 請金管會先善盡行政管理再談入罪 前(22)日報載:「為加強監管虛擬資產犯罪亂象,金管會將優先修改洗錢防制法,對所有 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未經登記就經營業務,將會遭受刑事責任」云云,表面看似全面 納管,實際上恐成:「金管不管,都讓你司法管」,本會對此種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就先求 刑法入罪的作法,歉難認同,為此聲明如下: 一、當前各類詐騙案件中,以虛擬貨幣之詐騙金額最大,全台被害人損失最重,許多家庭破 碎。此類案件追查困難,原因在於前端行政管理缺漏,導致後端司法難以調閱勾稽,且因為 缺乏管理規則,司法難以界定其法律(注意)義務及違法犯意。實際案件中,許多犯嫌都自 稱「個人幣商」,大肆收受詐騙款項,皆抗辯沒有違反任何規則,都不知情云云,最近更出 現某蔡姓「個人幣商」造成全國性大規模被害人受騙案件竟獲判無罪的結果,檢方譁然,全 國此域猶如陷入無政府狀態,檢方幾已無能為力。 二、目前金管會仍然只願意針對極高門檻的交易所和平台業者進行輔導,至於其他次級業者 或「幣商」,均屬「化外之民」,一概通通不管。每次開會就找這幾家業者一起高呼宣示, 圈地自嗨,置現實於不顧。各局處面對燙手山芋,避之唯恐不及,主管單位又從銀行局改成 證期局,甚且研議要把虛擬貨幣分成「穩定幣」和「不穩定幣」,說「穩定幣」是「涉及央 行權責」,簡直現代版「擊鼓傳花」! 三、金管會目前最新政策竟是,我只管願意找我登記的高門檻業者(而且我還盡量少核准) ,其他一律劃為「非法」,都送給司法判刑!如此缺乏行政配套的政策,猶如眼見全國交通 大亂,不思先劃定道路標線號誌,讓各類車輛、行人分道、分流,讓交通有序暢行,卻只授 權幾家客運公司可以營運,其他人只要上路就司法判刑!這樣就會有秩序嗎?更離譜的是, 現行《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諸多缺漏,對於「業者」、 「個人幣商」和「個人投資客」既無認識,更毫無區辨,混亂定義之下,如此直接入刑,根 本無法搭配操作,不僅衍生更多司法紛亂,更讓詐騙持續禍亂全台! 四、本會去(112)年6月舉辦打詐實務研討會,已明確要求儘速將「個人幣商」納入管理, 更曾提出具體建言,惟金管會迄今幾無作為,惟一具體的就是,主管單位從銀行局改成證期 局,令人沮喪。本會主張,金管會應先完善行政管理,根據市場行為態樣,訂定各類型服務 業者之資格及規則,除有歐盟規則(MiCA)可以參考外,新加坡《支付服務法》亦開放多種 不同服務類型的許可證,盡可能包容納管。 至於「個人幣商」亦應明確定義,以便納管,明訂特定期間達一定交易金額及次數等條件, 即應辦理商業登記、稅籍登記,要求依循明確的KYC程序、在合法平台交易、保存交易資訊 等規則辦理,違者先設定各式裁罰、補稅、凍結等行政措施,讓市場上大多數願意守秩序的 各級業者與幣商先有法可循,然後,才能針對那些抗拒申請許可卻又偏要從事交易服務之人 士,考慮以刑法入罪。本會將持續關注,並於相關研討會探討倡議,期待金管會新任主委揚 棄舊思維,共同為反詐盡一份心力。 心得/評論: 1.詐騙案件中以虛擬貨幣之詐騙金額最大,被害人損失最重。 2.前端行政欠缺管理,後端司法難以調閱。 3.主管單位從銀行局改成證期局。 4.研議把虛擬貨幣分成「穩定幣」和「不穩定幣」,「穩定幣」涉及央行權責。 今年1月美國開放比特幣ETF,看來還要等? -- 「謝謝你們的存在,讓我看到自己的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95.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13985669.A.1BB.html
Chibai5566 : 這算股版範疇嗎? 04/25 03:50
olaerc23564 : 打一些金鏈總會打到一些公司 04/25 04:37
yoshilin : 連Apple,Google都有儲值金,是能防什麼? 04/25 05:06
yoshilin : 還是學中國,全部實名制,Appleid一人只能一個? 04/25 05:08
DarkerDuck : 借轉 04/25 05:2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arkerDuck (1.172.116.125 臺灣), 04/25/2024 05:28:02
DarkerDuck: 目前金不管會為了省事打算把幾乎所有C2C刑法入罪化 04/25 05:29
DarkerDuck: 我也認為這部分應該要分級管理,而不是只留下高等級CEX 04/25 05:30
DarkerDuck: 一般朋友間方便兌換金流幾千塊的難道也要刑法入罪?? 04/25 05:31
DarkerDuck: 但是大額那種明確就是要洗錢的金流則是該嚴格管理 04/25 05:32
DarkerDuck: 而那些真的要詐騙也才不會管C2C有沒有刑責咧 04/25 05:33
DarkerDuck: 就多扛一條,反正台灣本來就罰不重,一年後繼續騙 04/25 05:33
m180: 問題是什麼是叫洗錢?交易所得不想讓政府知道 不是犯罪行為 04/25 08:47
m180: 大額未必是 洗錢。洗錢是有涉及違法。有人只是單純想把虛擬 04/25 08:49
m180: 換回台幣使用 04/25 08:49
doom3: 你想要空氣換法幣還不想讓政府知道喔== 04/25 08:53
yahooyamgoog: 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交易應該不算在內吧 04/25 09:19
LaPass: 我很好奇,個人買賣黃金需要營業登記嗎? 04/25 09:22
LaPass: 數位貨幣有些場合像股票,有時候像貨幣,有時候像黃金。那 04/25 09:23
yahooyamgoog: 我好奇像蝦皮那樣的個人賣場需不需要向政府登記或是 04/25 09:24
yahooyamgoog: 納管?加密貨幣在台灣法律的定義到底是什麼東西,是 04/25 09:24
yahooyamgoog: 商品嗎,能否比照蝦皮賣家一樣處理就好;若不是商品 04/25 09:24
yahooyamgoog: 的話,那他是什麼? 04/25 09:24
LaPass: 將那些東西的法條拿來參考做個整合版本出來應該可以吧 04/25 09:24
LaPass: yahooyamgoog,蝦皮賣家生意做太大的話,會被追稅的。 04/25 09:25
m180: 政府就有牌的流氓,人民有本事賺錢憑什麼管 04/25 09:31
m180: 要分杯羹罷了 04/25 09:31
snowoffish: 又在汙名化幣圈,imb隨便都屌打這些小金額 04/25 10:06
meowlike: 從今天開始大家都一律自稱幣商 04/25 11:09
daze: 幾千塊當然是小額,但一般商家的營業稅起徵點是每個月8萬元 04/25 11:38
daze: 你心目中的小額,有小於這個數字嗎? 04/25 11:40
daze: 就算要主張crypto比照外匯,那參考管理外匯條例,以非法買賣 04/25 11:48
daze: 外匯為常業者,也可以判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喔。 04/25 11:50
DarkerDuck: 很不幸的是金管會和央行又不認為加密貨幣是外匯 04/25 13:14
ssstw: 不管什麼平台,自建網站也罷,只要營業額破80000都要做稅 04/25 13:15
ssstw: 籍登記,破200000就要繳稅 04/25 13:15
DarkerDuck: 假如超過C2C交易額破8萬元要相關登記我也覺得合理 04/25 13:16
DarkerDuck: 但本來就不應該通殺,P2P交易本來就是加密貨幣本質 04/25 13:17
m180: 如果在交易所買賣每月只賺1.7萬台幣 沒到1.8 不算營業稅 但 04/25 13:18
m180: 一樣要申報是個人所得稅嗎? 04/25 13:18
m180: 筆誤 是說 7萬 04/25 13:19
DarkerDuck: https://i.imgur.com/f9ubohd.png 04/25 13:19
DarkerDuck: 假如加密貨幣無法P2P,只能中心化交易和用託管錢包 04/25 13:20
DarkerDuck: 這種無用電子訊號本來就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 04/25 13:20
m180: 法幣累積詐騙金額最多吧。源頭是詐騙行為,幣別又不是重點 04/25 13:55
daze: 營業稅起徵點是營業額8萬,不是獲利8萬哦。如果當作商品,就 04/25 14:08
daze: 算你買進成本10萬,用9萬賣掉,還是要繳營業稅的。 04/25 14:08
gordonbch: 管了什麼又好像沒管。 04/25 14:09
gordonbch: 美國才剛釋出支付穩定幣監管框架,台灣呢?XD 04/25 14:09
yahooyamgoog: 假設某遊戲支援usdt購買虛寶,那usdt算遊戲幣吧,85 04/25 14:22
yahooyamgoog: 91總可以了吧 04/25 14:22
yahooyamgoog: 有人8591被課稅的嗎 04/25 14:22
daze: 8591官網就有寫了: https://tinyurl.com/3c4axp6c 04/25 14:34
daze: 如果真的都把crypto當商品,那按商品管理也就罷了。只要提到 04/25 14:45
daze: "貨幣"這兩個字,一定會有更嚴格的監管的。 04/25 14:46
daze: 你看哪家遊戲公司敢宣稱自己發行的是貨幣的?根本連沾到點邊 04/25 14:48
daze: 都不敢。 04/25 14:48
KooA: 8591一堆被課稅的吧 沒被課只是還沒被抓到而已 04/25 19:46
KooA: 虛擬服務起徵點還是4萬 不是8萬哩 04/25 19:46
mike0608: 其實…要處理的是詐騙,至於用什麼方式詐騙根本不重要 04/25 22:34
gajo1564: usdt本質上還是外國公司發行的美元兌換券 叫幣是俗稱 04/26 01:04
gajo1564: 執法什麼時候受到當事人的稱呼拘束了? 04/26 01:04
gajo1564: 要嘛在稅務跟監管都當商品 要當貨幣就該算資本利得 而 04/26 01:10
gajo1564: 不是現在這樣課稅是商品 監管是貨幣 04/26 01:10
gajo1564: 甚至我覺得代幣移轉結構更接近票據 乾脆用票據法算了 04/26 01:18
stander9: 其實看得出來政府很明顯偷偷的讓媒體宣傳泰達幣是作案神 04/26 08:58
stander9: 器,泰達幣是中心化的幣,方便追蹤與鎖錢包,但匪徒 04/26 08:58
stander9: 沒這麼聰明,還以為抓不到。結果檢察官還傻傻的公開罵 04/26 08:58
ssstw: 抱歉,是破80000繳稅,破200000開發票,上面的資訊有誤 04/26 09:45
ripple0129: 泰達鎖幣沒那麼容易,那個鎖定列表越長,每次轉帳的 04/26 12:43
ripple0129: gas fee就越高,所以不是一點小幣就會鎖。金流追蹤也 04/26 12:43
ripple0129: 不是那麼容易,各種DeFi能切換鏈,跟跑各CEX進出,也 04/26 12:43
ripple0129: 不是每個交易所都會快速配合。除非大額不然追蹤成本 04/26 12:43
ripple0129: 也挺高。 04/26 12:43
wlsh5701: 鎖定列表越長 轉帳gas fee也不會變多高吧 04/26 12:59
wlsh5701: 也就只有一個 map 查詢而已吧 04/26 12:59
stander9: 沒錯,就是盡量散布泰達幣追查不到,或追查難度很高之類 04/26 13:34
stander9: 的,麻醉那些犯罪者,免得他們變聰明就不好抓了 04/26 13:34
sazabijiang: USDT跟line point本質上是一樣的東西,要怎麼管 04/26 17:25
ripple0129: https://usdt.tokenview.io/en/banned 04/26 19:25
ripple0129: 可能原因不是gas fee變高 04/26 19:25
ripple0129: 也可能是不想頻繁更新合約 04/26 19:25
ripple0129: 從目前來看ETH鏈只凍結1320個帳戶 04/26 19:25
ripple0129: 就表示不是小錢就能凍結 04/26 19:25
ripple0129: TRX只有578個被凍結 04/26 19:26
ripple0129: 所以除非很大條的 04/26 19:26
ripple0129: Tether是不會隨便凍結的 04/26 19:26
ssstw: Tether(TRC20)一堆零U轉帳詐騙,建議大家一定要小心 04/26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