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wc928:推!!!!! 10/16 13:03
推 BeijingFilm:請問板主何來的抄襲 他們又沒說嚴禁轉載 也沒像唱片 10/16 14:03
→ BeijingFilm:文書標明 Copyright 這樣對我很不公平 10/16 14:05
→ BeijingFilm:書籍 10/16 14:05
→ BeijingFilm:唱片 書籍標明 Copyright 這樣對我很不公平 10/16 14:06
→ BeijingFilm:有相同的理念有錯嗎 搞不好是他們抄我們的也說不定啊 10/16 14:07
→ BeijingFilm:我們的文案 就放在某音樂教室 他們"有可能"先拿走 10/16 14:07
→ BeijingFilm:把我們抄襲 並先一步放在公開網站 (有可能這樣) 10/16 14:08
→ BeijingFilm:他們先一步放在公開網站 可是也沒證據他們是最先的 10/16 14:10
→ BeijingFilm:何況我們剛剛看了 他們並還沒唱片發行 只是初始階段 10/16 14:10
→ BeijingFilm:我們有相同的理念 這樣也錯了嗎....? 10/16 14:11
→ BeijingFilm:我們"BeijingFilm"要上訴 因為板主這樣做 傷害到我 10/16 14:12
→ BeijingFilm:們"BeijingFilm"的名譽 而且這也意味那段文以後都不 10/16 14:13
→ BeijingFilm:能PO在內容中了 .... 10/16 14:13
→ BeijingFilm:我們"BeijingFilm"要上訴 因為板主這樣做 傷害到我 10/16 14:14
→ BeijingFilm:們"BeijingFilm"的名譽 而且這也意味那段文以後都不 10/16 14:14
→ BeijingFilm:能PO在內容中了 .... 10/16 14:14
→ BeijingFilm:我就是"BeijingFilm"的Bass手 我在Bass板也有PO文 10/16 14:15
→ BeijingFilm:今天PO了很多文在各個吧 很多人都可以證明我是團中 10/16 14:15
→ BeijingFilm:Bass手 很簡單的方法 昆蟲店的蔡老闆 楊先生認識我 10/16 14:16
→ BeijingFilm:昨天也才去 我的蝴蝶就是跟他們買的 32萬 10/16 14:16
推 Souma:沒有嚴禁轉載不代表歡迎轉載 這不是常識嗎 且沒知會也不禮貌 10/16 14:21
→ BeijingFilm:而aaatmy會亂說話 誤把我的蝴蝶當成Bass手的外號 10/16 14:24
→ BeijingFilm:aaatmy還說我"冒充他們的BASS手" 我何時冒充了 10/16 14:25
→ BeijingFilm:你認為網路上的言語都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我只是覺得 10/16 14:26
→ BeijingFilm:跑一趟法律 法院 花費要多少錢 要耗至少一年以上 10/16 14:26
→ BeijingFilm:懶得去警局告你了 請問這件事aaatmy有說聲對不起 10/16 14:27
→ BeijingFilm:要別人禮貌回應 aaatmy自己卻這麼的不禮貌 都多大了 10/16 14:27
推 BeijingFilm:我們也不祈求aaatmy道歉 你也放心 我們也不會來陰的 10/16 14:32
→ BeijingFilm:去警局告你aaatmy 因為大家都很忙 法律途徑所耗的時 10/16 14:32
→ BeijingFilm:間 這種小事就要1年多 金錢更不用講 1年多往返法院 10/16 14:33
推 thurston:隨便拷貝人家的東西難道不用負責嗎? 10/16 14:33
→ BeijingFilm:彼此都是一種折磨 但是請aaatmy以後發言小心用詞 10/16 14:34
→ BeijingFilm:至於我們"BeijingFilm" 當然也會小心用詞 避免再造 10/16 14:35
→ BeijingFilm:成板上 朋友的不愉快了 10/16 14:35
→ BeijingFilm:這邊對影響到板上朋友的心情 在此說聲抱歉 10/16 14:36
→ BeijingFilm:拷貝人家的東西 <-專利 版權??? 10/16 14:37
推 BeijingFilm:謝謝 希望大家以後都小心用詞(包括我們) 避免爭端 10/16 14:40
→ BeijingFilm: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減少浪費社會資源 台灣會更美好 10/16 14:41
→ BeijingFilm:也謝謝其他板友們的回覆與熱心建議 :) 10/16 14:42
→ BeijingFilm:Souma朋友和thurston朋友 謝謝你們的建言 相當感謝:) 10/16 14:43
網路上的東西沒有註明copyright也是有板權的
轉錄前先問過也是禮貌
是不是抄的其實只有你們兩個自已知道
真的要上法院這些電磁資料都查得到是什麼時候放上去的
我這裡是有多少証據做多少事
所以我只有鎖文留証據沒有刪文
b版友如果對"文藝復興樂團"的檢舉有不滿
証據都還留在版上
歡迎做為証據使用在訴訟上
如果B版友也願意提供這是你們原創文案的証據
我會刪除此篇公告並公告道歉
我並沒有在A版友第一時間跟我檢舉時就信相
我也是花了時間請他由樂團官方向我提出証據
請也不要讓版工為難
※ 編輯: superrfc 來自: 61.56.79.97 (10/16 15:22)
※ 編輯: superrfc 來自: 61.56.79.97 (10/16 15:23)
推 BeijingFilm:板主好像很喜歡跑法院 冤家宜解不宜結 一位明智的人 10/16 15:37
→ BeijingFilm:都是會以勸和為優先考量 而不是繼續浪費社會資源 增 10/16 15:38
→ BeijingFilm:加不必要的事端 謝謝 :) 10/16 15:38
→ BeijingFilm:我們的意思 簡單的說 一個人一直說:告啊告啊告死他 10/16 15:40
→ BeijingFilm:就可以見得此人的素質 當然這只是很"單純"的舉例而已 10/16 15:41
B版友有你自已的考量
這部份您可以自已決定
我只是告訴你我在做我唯一能做的事
”把証據留下來”
因為版權不是我的
但版面控制權及義務在我
所以我只能這麼做
另外我沒有喜歡跑法院
我只說歡迎使用在訴訟上,這也不是單純指你
也許是文藝復興樂團想要使用
這部份我不是當事人,基本上不關我的事
另外
B版友推文中指說
→ BeijingFilm:而aaatmy會亂說話 誤把我的蝴蝶當成Bass手的外號 10/16 14:24
→ BeijingFilm:aaatmy還說我"冒充他們的BASS手" 我何時冒充了 10/16 14:25
請B版友參考您自已文章內的推文
#1GScskP4
推 aaatmy:你是這團的鍵盤手嗎? 文藝復興? 10/10 02:52
→ BeijingFilm:恩阿 文藝復興 BASS手 <-我是 (我有蝴蝶) 10/10 19:20
噓 ywc928:不是說自己團叫做文藝復興 現在怎又修文 10/10 23:01
我想無論你有沒有想冒充文藝復興樂團的bass手
你的文字是很容易被人這麼想的
所以我不認為aaatmy說你冒充是亂說話
如果對我這樣的判斷不服
請至版務檢舉我亂判
抱歉我個人用詞也是比較直接的
我想我當這個版的版主這麼久
大多數的版主應該知道我的版規很鬆
數位音樂版的言論其實是很自由的
我也信相我這次的處理是正確的
B版友我也沒有禁止你發其他任何內容的文章及言論
請回歸正常數位音樂內容討論
謝謝
※ 編輯: superrfc 來自: 61.56.79.97 (10/16 15:50)
→ BeijingFilm:並沒有針對"任何人" 謝謝 :) 10/16 15:41
→ BeijingFilm:"網路上的東西沒有註明copyright也是有板權的" 10/16 15:42
→ BeijingFilm:↑上面這句話 請翻閱六法全書看看正不正確 謝謝~~~ 10/16 15:43
→ BeijingFilm:發言至此 謝謝各位板主和板友的建議 勸言 10/16 15:44
→ BeijingFilm:我想今後也絕不會上ptt了 以免又有爭端發生 10/16 15:45
噓 ywc928:慢走不送 10/16 15:45
→ BeijingFilm:就算我不受歡迎吧 謝謝大家了 唉~~ 10/16 15:45
→ BeijingFilm:謝謝ywc928 你要記得你在6687篇也亂說我們修文 10/16 15:47
→ BeijingFilm:可是我們並沒有修文 不過你也放心 不會對你做什麼的 10/16 15:48
→ BeijingFilm:因為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 :) 10/16 15:48
→ micraw:六法全書的確沒有寫到 因為是著作權法 10/16 15:52
其實我的脾氣不是很好
我也是耐著性子跟你好好說
我自認我沒有做錯事情
所以這也是我最後一次回應你
我覺得我對你很好
我沒有刪文也沒有劣文也沒有水桶
如果你還是不滿
請你向版務申訴我處理不佳
至於你會不會上PTT跟受不受歡迎
其實我不是很在意
只能說如果你願意回歸討論數位音樂
我"個人"還是歡迎你
謝謝你
※ 編輯: superrfc 來自: 61.56.79.97 (10/16 15:59)
※ 編輯: superrfc 來自: 61.56.79.97 (10/16 16:04)
噓 ywc928:謝謝你:) 只能怪我自己沒備份 10/16 16:06
另外跟各位分享
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沒有其他任何的條件(例如註明copyright什麼的)
著作權法其實對著作權人有很強大的保護
請各位版友不用低估自已所擁有的著作權
※ 編輯: superrfc 來自: 61.56.79.97 (10/16 16:09)
※ 編輯: superrfc 來自: 61.56.79.97 (10/16 16:10)
推 ywc928:純推版主真的很客氣 10/16 16:11
推 ywc928:不好意思噓到板主的文章 再補推 10/16 16:14
推 WAROSE:我不懂耶 自己寫團介很困難嗎 10/16 16:24
→ O0OO:屁孩團 10/16 16:36
推 BeijingFilm:上來備份信件 順便回應 也是最後一次上來ptt 10/16 16:41
→ BeijingFilm:aaatmy:"還假冒是我們BASS手" 跟著作權法有甚麼關係? 10/16 16:42
→ BeijingFilm:aaatmy的行為已列入刑法之中 不要避重就輕 10/16 16:43
→ BeijingFilm:人都會口口聲聲要別人禮貌 這是理所當然 10/16 16:43
→ BeijingFilm:但是自己對別人的不禮貌 絕口不提"對不起" 10/16 16:43
→ BeijingFilm:當然我只是提醒 也不會對y板友以及a板友有什麼動作 10/16 16:44
→ BeijingFilm:用途只是想讓他們知道 以免日後又犯 惹到一個愛上法 10/16 16:45
→ BeijingFilm:院的人 10/16 16:45
→ BeijingFilm:愛放法院告人的人 XD 10/16 16:46
→ BeijingFilm:最後 如果這幾天言語 有讓板友內心不快 我們 10/16 16:47
→ BeijingFilm:我們"BeijingFilm"跟各位 說聲對不起 m(_ _)m 10/16 16:47
→ BeijingFilm:謝謝各位有修養人士的體諒 :) 10/16 16:48
→ superrfc:不客氣 10/16 16:49
推 BeijingFilm:謝謝板主 :) 10/16 16:50
→ superrfc:不用再謝我 我受寵若驚>///< 10/16 16:54
推 thurston:抄別人的文章當成自己的就是違反他人著作權 10/16 17:11
推 thurston:雖然說網路上kiang人不少,但是沒觀念的人更多就是了 10/16 17:21
推 oas:真是見笑轉生氣~~ 歹年冬.... 10/16 20:20
推 PinXpideR:XD 10/16 21:11
推 NormalX:醒來就看到這麼有趣的事.... 10/16 22:07
推 larry8550:XDDDD真有趣 10/16 22:57
推 NormalX:不過你一直說「你們」,可以請教一下貴公司是哪間嗎?好奇 10/16 23:59
推 desk90147:看他的帳號感覺是中國來的 10/17 01:15
推 fox14:音樂圈很小的啦,這種人一下下就會消失了(挖鼻孔) 10/17 03:44
推 johnny751219:好久沒那麼熱鬧了XD 版主辛苦了 10/17 08:01
推 guitarmoon:光那ID就不太討喜 推文內容更讓人感覺是屁孩 10/17 12:40
→ JOHN0222:這一系列太有趣 10/17 13:56
推 markart:其實我很好奇的是~既然有人堅持這才是他們先用的文案 10/19 03:48
→ markart:那作品呢?既然會這樣寫文案,那一定有作品吧?(伸手) 10/19 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