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irectSale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ilterp (微風狂狂吹)》之銘言: : 原文吃掉 : 你要的重點應該是 : 你要原PO去總公司申訴 這是消費者的權益! : 但是原PO用盡各種理由不去 : 所以你認為原PO交代不清 一開始本來就交代的不清不楚 : 是吧 我先假設是 : 這在台灣也很常見阿 你去吃東西 : 結果那家店東西難吃死了 你會直接去嗆店員說很難吃嗎? : 10個有9個都是自認倒楣 算了 : 剩下一個會留紙條在桌上 說很難吃 畢竟這就是台灣的民情阿 比喻的很怪 要是我覺得難吃我也不會跟店員嗆聲 頂多跟別人分享一下自己的感覺 說不定別人覺得好吃 總不能你覺得難吃就要開罵吧 又沒有人押著你的脖子叫你吃 吃東西是要嘗試的 沒吃過的店你不會進去嗎? 進去之前當然不知道味道囉 當然不可能每一家店都符合你的胃口 要比喻應該拿食物裡出現蟑螂來比喻 你回不跟店員退錢或是換一份嗎? 如果還是忍氣吞聲 你能怪店家不理你嗎? 然後一直放話說那一家的食物裡有蟑螂店家不處理 真是夠了 : 原PO他朋友(這點我承認我搞錯)也是這樣的人阿 : 我們是不是應該說服他先去申訴呢? 不然找那位了不起的經銷商陪他去也可以阿 : 畢竟 他朋友的舅媽就是公司的老鼠屎 怎麼可以一直破壞公司的名聲 : 直銷就是這樣阿 加入之前規定很多 但發現沒有一個照規矩在玩的 : 公司會不會抓...會抓才有鬼 A:我被XXX毆打 B:去跟老師講阿 A:XXX是老師朋友的兒子,會處罰才有鬼 老師趕羚羊! 結論:A的先入為主的觀念讓自己吃虧,最後竟然要怪老師不處理,嘖嘖嘖 : 對公司而言 你業績好他高興都來不及來抓什麼? : 什麼禁止網拍 禁止店銷 我在課堂上申訴 全部的人都哄堂大笑 : 台上的講師還和我說 規定看看就好 有點離題 : 我的重點是 就算有人陪他去申訴好了 責任還是會在原PO朋友身上 : 如同那為S兄所說的「契約不看清楚就簽怪誰阿」他上線不會受到任何的處分 謬論 契約看不清楚就簽名當然需要負一部分的責任 而代勾的人沒有詢問消費者要哪個選項也有責任 一樣 這不是不投訴的理由 你不一定要投訴經銷商 可是事情總可以告訴該公司 讓該公司有機會幫你解決 而不是自己都不敢跨出那一步就在哪邊喊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80.47
atzkgb:公司應該強調傳銷商 要讓簽約人 有時間看 把重點畫起來 03/06 08:44
atzkgb:否則處罰傳銷商 不然一切的處理都是假的 03/06 08:45
ttwinu:樓上我不懂你再說什麼?跟我說的方向似乎不一樣 03/06 09:34
ttwinu:那一部份如果直銷商沒以給消費者足夠的時間填寫,可惡! 03/06 09:56
ttwinu:但是我的意思是K大一家的後續處理方式 03/06 09:57
ttwinu:1.沒有弄清楚發生什麼事 03/06 09:57
ttwinu:2.誤導別人,讓板眾誤以為該公司作法惡劣 03/06 09:58
ttwinu:3.凹不過,又怪到授權書設計不良 03/06 09:59
ttwinu:還有,A大!請不要誤會,我絕非替直銷商說話 03/06 10:45
ttwinu:我只是覺得原PO交代的不清楚,所以想請他說清楚 03/06 10:46
ttwinu:惡質商人可惡!奧客可怕! 03/06 10:47
atzkgb:授權書應該明確 不是每個人都受過法學教育 03/06 14:17
atzkgb:做法不完善 刻意欺負某些老實人 老實人身旁的好友親戚的口 03/06 14:18
atzkgb:就是止不住惡言惡語 呼 03/06 14:19
ttwinu:你到是說說授權書哪裡不明確? 03/06 15:05
ttwinu:況且會造成消費者不知情的原因,確定是授權書的問題? 03/06 15:06
ttwinu:我個人認為至這已經是詭辯了,沒認真看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03/06 15:07
atzkgb:詐欺集團 也都是這樣抗辯 你覺得呢 03/08 10:21
ttwinu:奧客 也是像你們這樣抗辯 你覺得呢 03/09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