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ngo0613 (怡如--美安劉冠霖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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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Google】合作案 當紅炸子雞 點廣告 賺 …
時間Sun Jun 3 16:54:45 2007
看到L大回文,我也來分享一下自己的小小心得好了,
(雖然有人稱你LP...XD)
這種類似網上衝浪(surf)的,好幾年前就不少了,(Cashfiesta)
從美國開始有人翻譯成中文,然後開始”發行”至全球,
大部份都會開發出自動點擊軟體,在線上遊戲風行前,就有外掛了。
而且這個還有走組織行銷的模式,以點數計算,
例如你的電腦跑一個小時累積60點,
你推薦的第一層如果也跑一小時,除了他可累積60點,
你可以多分到10點。第二層8點,第三層6點,以此類推。
累績一定點數之後,例如一萬點,
公司會根據你所提供的英文地址寄定額的支票給你。
很多人都想,上網時多掛個程式在跑而已,沒什麼損失,
但是自己一個人跑,點數累積的太慢,很難領錢,
所以就找一堆人一起來跑程式。
本來認為沒什麼損失的,但是風險可大得很
第一,這種廣告網頁常夾雜著病毒,不小心就連本帶利毀了你的電腦。
第二,大部份都領不到錢,尤其公司在美國,更難申訴。
第三,因為第一和第二的原因,很容易招致朋友的不滿。
這家公司雖說是和google,但出了事google會負責嗎?我想不盡然。
但google願意做這樣的合作,當然是完全有利無弊,
廣告被點擊一次,收廣告主3元台幣,
不要說給點擊者0.05元了,就算給1元也還是賺兩元,
它需要做什麼嗎?完全不用。
它只要做個本來就在進行的廣告出租的動作,
然後提供這個平台,再釋放出這個利多的消息,(不需本錢的工讀機會)
自然很多人幫他推廣。
然後它的點閱率上升,又更能招收到願意砸錢的廣告主。
到頭來,當了冤大頭的還是那些出錢的廣告主,
至於每天靠勞力點擊廣告,卻又沒消費意願的點擊者,當然沒有損失,
但可以算助紂為虐嗎?(我知道很多人想講直銷商也助紂為虐XD)
之前有一家廣告王,什麼777520的,剛要找找不到資料了。
或許這家有新的突破點,但以歷史記錄來看,還沒有存活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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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安怡如經營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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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35.177
推 wch6858:not me...That's him... 06/03 17:07
推 lovpeace:推~~我也是猜測google是這樣想的^^".另外google蠻敢的 06/03 19:40
→ lovpeace:剛查了一下,個人網站也可以個人名義參與google計畫,不過 06/03 19:41
→ lovpeace:剛看一下規則,還蠻嚴格的 06/03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