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xlocast:違反著作人格權必須對著作人的名譽造成負面影響才算數:) 09/26 02:39
※ 編輯: zebras 來自: 61.229.27.174 (09/26 02:44)
推 exlocast:必須先有「著作」才能產生「著作人格權」 09/26 03:09
→ exlocast:寫些你砍我噓、幫噓一個就能稱之為著作? 09/26 03:11
推 exlocast:原創性、獨特性、創意性、創作性,沒一個符合的 09/26 03:13
→ zebras:不是抄來的就有原創性。 加油! 09/26 03:15
推 exlocast:注意一下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吧 09/26 03:15
推 zebras:你需要的是一本好的著作權法教科書 加油! 09/26 03:17
推 zebras:省省力氣吧 你舉的例子和本案根本就不同 09/26 03:45
→ zebras:你改變我的噓文內容讓我看起來變成支持你 09/26 03:46
→ zebras:這已經損害到我的名譽權了。我不可能支持那種詭辯的言論滴 09/26 03:47
推 exlocast:啊?我改了你哪個內容讓你看起來支持我啊? 09/26 03:48
→ exlocast:有哪位板友覺得5914篇zebras的推文是在支持我的? 09/26 03:49
推 zebras:交由板主定奪,跟你多說無益。不過看來您知道了原創性 09/26 03:50
→ zebras:的主張已經是站不腳了 有進步了 加油! 09/26 03:51
推 exlocast:我不覺得你被我砍的推文有什麼原創性 09/26 03:51
→ exlocast:不過是尊重你其實是想噓我的說明才由→改回噓而已 09/26 03:52
推 zebras:「那麼...我會要他先別學做傳直銷,先學做人。」 (4863篇) 09/26 03:58
→ zebras:exlocast 大大的作品 節錄 09/26 03:58
→ zebras:原來這樣可以叫別人先學會做人 (筆記) 09/26 03:59
推 exlocast:所以我還沒開始做喔:) 你就把說我是直銷商的話吞回去吧 09/26 03:59
→ exlocast:當然要以身作則啊,所以我還沒叫人學做人喔:) 09/26 04:01
推 zebras:5912篇自己都承認了 還能臉不紅氣不喘的反駁 真是佩服 09/26 04:02
→ exlocast:你頡取我文是沒意見啦,不過要是無視詰取部份前文就... 09/26 04:03
→ zebras:加油!! 09/26 04:04
→ exlocast:您能無視他人意見,將自己想法強加之的做法我就不敢茍同 09/26 04:03
推 zebras:還有人可以把不爽的推文刪除咧 ~~ 這才厲害 09/26 04:05
推 zebras:四大精神 嗯 (筆記) 09/26 04:08
推 exlocast:哪條站規或板規禁止刪推文的煩請告知 :) 09/26 04:13
推 zebras:你不但刪除而且還竄改咧... 到現在還不認錯 09/26 08:21
→ zebras:法律也沒有禁止不曝光邀約,所以也能做的? 09/26 08:27
推 exlocast:你說我有錯我就有錯啦?還談法律咧...你去告不曝光邀約啊 09/26 13:35
推 exlocast:就沒有一個人支持你說我竄改導致你看起來認同我這個論點 09/26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