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sagx (小狼)
看板DirectSales
標題[分享] 森青
時間Sat Sep 29 01:13:43 2007
同為直銷人
作一個小小的分析
青森是以雙軌制為主的公司
而雙軌制公司,總是以所謂的"人人幫我,我幫人人","人助互助"的說詞,
只要你找2個人,以後有人進來,你就向下丟人下去的方向
什麼都不用作,就可以月入百萬。(其實只是要騙你什麼都不用作,交一筆錢就可以
等著月入百萬)
然而大多數吸金不良公司,總是以雙軌制為主。
我作直銷時間不久也不長,約1年多
進入直銷界後也對各方的制度,有多方了解跟分析
其實後來小弟發現,正派的直銷公司好像都沒有使用雙軌制
反倒是,台灣本土惡性倒閉跟吸金公司,大都是用雙軌制方式
這是一個很特別的現象
如何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合法不合法
『報備』並非『核准』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實際營運,仍應依『公平交易法』
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不得有違法情事。
如何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合法不合法
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是不是合法應參考「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若該事業之制度及執行悉依上述法令規定,即為合法之多層次傳銷事業。
在實務上,要辨別一多層次傳銷事業是否合法,可參考下列幾點涉及違法之判斷基準來綜合判斷︰
一、 參加人之收入來源是否主要來自介紹他人所抽取佣金,而 不是來自銷售商品的利潤以及與其下線參加人間的業績獎金差額。
二、 所銷售商品或勞務之訂價是否較一般市面之相同或同類商 品或勞務價格明顯偏高。
三、 加入成為直銷商之條件,是否須繳交高額之入會費或要求 認購相當金額之商品,而這些商品並非一般人在短期內所能售完。
四、 參加契約書中是否依據管理辦法的規定,明訂有參加人得 以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方式退出傳銷組織以及退出後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包括參加人得退還
所持有之商品,多層次傳銷事業有買回義務等規定。
五、 該事業是否已向公平會報備,雖然已向公平會報備,並不 代表其一切行為即為合法,但是報備者即在公平會之監督範圍內,公平會並會不定期派員前往
該公司檢查,對消費者仍具有保障。
二、 問: 多層次傳銷為什麼常遭人誤解為「老鼠會」?
答: 多層次傳銷和「老鼠會」在外觀上有類似的地方:
(一) 組織都是「金字塔型」:透過上線拉下線,不斷「複製」,會建立起一個類似金字塔的組織。
(二) 加入組織常需要先付出一定代價:加入「老鼠會」的成員必須繳交一筆的「權利金」,以取得分取報酬的權利。多層次傳銷常會要求加入者消費或訂購一定金額的商品,才能取得銷售商品、建立組織的權利,進而可以領取獎金。但是正當的多層次傳銷和「老鼠會」有以下的區別:
(一) 組織的目的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目的是在推廣或銷售商品;「老鼠會」則在詐財吸金。
(二) 「權利金」等代價的性質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傳銷商多是為了推銷商品或消費;「老鼠會」是為了在組織中「搶位子」坐領獎金,即使表面上是為了推銷商品,商品的價格也不合理,只是個「幌子」。
(三) 報酬來源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報酬,主要是來自推銷商品中可能得到的合理利潤及獎金,少部分來自建立、輔導與管理傳銷組織所獲得的獎金等報酬;「老鼠會」的收入只靠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權利金」,做為上線的酬勞,所以上線是因為介紹下線加入而獲得報酬。
來源"公交會"
美商賀寶芙直銷商
減重辨法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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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52.197
噓 mirandayeah:不合理指責-->"正派公司沒有使用雙軌",雙軌是最新的 09/29 01:15
→ mirandayeah:傳銷制度 你所謂正派公司是指向你賀飽福這種老舊的公 09/29 01:16
→ mirandayeah:司 沒辦法改制度跟上時代 相當多公司都非常正派 一樣 09/29 01:16
→ mirandayeah:是雙軌 你有誹謗之嫌!不要以為自己公司老舊就等於正派 09/29 01:17
噓 KIKICOCOCACA:森清是為了台灣的健康 才不是錢呢 膚淺 科科 09/29 01:18
噓 tkdmaf:噓是噓最後兩行。廣告文! 09/29 01:21
推 poptytle:以上都是森清的直銷商~新聞都被踢爆了還這麼死忠~佩服 09/29 11:19
推 inzan:雙軌制雖然新、不過好在哪裡、跟老舊的方法比較優劣在哪?@@ 09/30 04:54
推 mirandayeah:拜托 自以為 我不是森青的好嗎 雙軌公 61.224.47.229 10/02 02:01
→ mirandayeah:司哪麼多 有沒有常識阿??? 61.224.47.229 10/02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