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loss (毋要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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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老鼠會的來源及歷史?
時間Sun Oct 7 18:19:15 2007
根據「華爾街日報」和「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資料,第一家老鼠會公司,於
一九六四年由美國威廉‧派屈克在美國加州成立。公司名稱「Holiday Magic」,其業績
從第一年的美金五十二萬,暴增至一九七二年的兩億五千萬美金,擴張速率之快,令人咋
舌。
其後,在加州聖荷西另一家命名為「Best Line Products」的老鼠會公司接著成立。這家
公司作風更為大膽,擴充迅速,後來出現在日本和台灣的老鼠會,都是由Best Line一手
扶植的。
一直到七O年代初期,老鼠會在全美各地流竄發展,帶來許多社會問題。鑑於鼠禍猖獗,
一九七一年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首先發難控告「Holiday Magic」公司,違反聯邦貿易
委員會法。同年,加州政也檢舉「Best Line」的非法行為。從此老鼠會在美國已無容身
之地,逐轉而向全世界發展,加拿大、英國、丹麥、瑞典、大洋洲、新加坡等,先後都出
現老鼠會的足跡。一九七八年元月,「日本Best Line公司」宣告破產的同時,「台家公
司」即在台申請公司登記,六月正式在台營運。首任總裁是美籍Ed Buke,正是日本Best
Line的總裁,台家其他日籍成員幾乎都是日本Best Line的成員。一九八一年,台家為害
程度益加擴大,經被害人檢舉及國內媒體報導,始揭開台家老鼠會的真面目。
正當的多層次傳銷和「老鼠會」有以下的區別:
一、組織的目的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目的是在推廣或銷售商品;「老鼠會」則在詐財
吸金。
二、「權利金」等代價的性質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傳銷商多是為了推銷商品或消費;
「老鼠會」是為了在組織中「搶位子」坐領獎金,即使表面上是為了推銷商品,商品的價
格也不合理,只是個「幌子」。
三、報酬來源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報酬,主要是來自推銷商品中可能得到的合理利潤
及獎金,少部分來自建立、輔導與管理傳銷組織所獲得的獎金等報酬;「老鼠會」的收入
只靠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權利金」,做為上線的酬勞,所以上線是因為介紹下線加入而
獲得報酬。
參考資料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508170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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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bbit1024:已經被處罰了阿 看看b再來說證據阿.. 61.228.247.102 10/07 20:20
推 jg065:只有森青人說不是吧....= = 140.112.5.53 10/08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