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ene (淡淡然)
看板DirectSales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下 po文章時可po自己公司名稱嗎
時間Wed Aug 19 15:43:11 2009
※ 引述《michelleflow (蜜雪兒福勞兒)》之銘言:
: 您好
: 我的問題同題目
: 我忘記是七月底或是八月初 我有po一篇廣告信
: 後來有一網友告訴我那天不是廣告天
: 我跟他說聲謝謝後 即將文章刪掉
: 沒想到今天我卻收到該公司的通知
: 我已經將文章刪掉了為何還會有...
: 所以我想問是否不能公布該公司姓名或是有po文章的技巧
: 感恩
要問這個問題之前,請先注意「國內」的法規,
也就是「多層次傳銷法」裡面的規定。
該法有云:「不得經由店鋪、網路媒介做宣傳。」(大意是這樣~)
現在你用的就是網路,就「多層次傳銷法」而言,你就是違規,沒有什麼好說的,
畢竟,你在台灣,就是要遵守國內法則;
直銷版即使有這些可茲宣傳的規定時間,也不過是個小版子,
與國家法令抵觸時,也就乖乖地認了。
就像是吸毒是犯法的,即使有個秘密團體租了個屋子,
想吸毒的都來這邊,每個月有兩天開放大家一起嗨,就是違法,
不能說我在的這塊地方是私人的,或是我們都有共識而規避,懂嗎?
——所以,沒錯,每個月版上兩天的廣告日,
大家澎湃快樂地賣東西、找伙伴,又毫不避諱地貼上自己的姓名聯絡方式,
簡直就是讓「抓扒仔」直接送到各公司去警告申誡的完整第一手證據。
直銷版讓大家經驗分享,甚至公開宣傳自己公司的立意是好的,
但是,其實已經讓所有直銷商違反法令了,
而曾經宣傳過沒有被所屬公司警告的版友,乃屬僥倖,非行為正當也;
有心人現在就可以回溯既往找每一篇廣告文,讓這些無知的直銷商停權察看,
只是不知道有沒有人這麼無聊就是了。
為了避免自己落得淒涼下場,所有規則還是跟著國家法令走吧!
版規歸版規,哪一天被停權你叫囂版規說可以,
拜託,那個公司會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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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0.88.85
→ swordrainbow:那網路上賀寶福、USANA公司都不管 114.32.137.186 08/19 21:48
→ Charlene:沒有人檢舉公司為什麼要管呢?這些價格不 124.10.88.85 08/19 21:58
→ Charlene:論怎麼亂,公司都是最大的贏家;以如Ⅹ來 124.10.88.85 08/19 21:59
→ Charlene:說,網拍賣了快十年,最近才開始大動作搜 124.10.88.85 08/19 22:01
→ Charlene:查,且多半都是由直銷商自己出擊,公司主 124.10.88.85 08/19 22:02
→ Charlene:動的比例不高。所以,不是公司不管,而是 124.10.88.85 08/19 22:03
→ Charlene:政府心態,有人報就抓一下,免得人家說我 124.10.88.85 08/19 22:04
→ Charlene:不做事情,如此。 124.10.88.85 08/19 22:06
推 Kazamatsuri:那像RM這種以網路空間為主的呢? @@ 114.41.228.33 08/19 22:38
→ Charlene:這樣說好了,網路販售需經過公司認可的網 124.10.88.85 08/20 01:59
→ Charlene:路介面,比如如新的GWP,由公司架出的網 124.10.88.85 08/20 02:00
→ Charlene:站去賣的話,那就合乎規矩與法令了。(當 124.10.88.85 08/20 02:02
→ Charlene:然,公司也要賺一筆網路使用費呀!:p) 124.10.88.85 08/20 02:02
→ xpasser:疑?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令?那用blog的不就 123.240.21.76 08/21 12:08
→ xpasser:也犯法了? 123.240.21.76 08/21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