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sia (Ich Liebe Dich)
看板DirectSales
標題Re: [問題] 某N..skin公司
時間Sun Nov 15 21:28:40 2009
看了您的文章有感而發,提一些個人意見,希望大家討論討論。
( 為了版面清爽,部分恕刪 )
※ 引述《Charlene (淡淡然)》之銘言:
: 不同的是,「蜜兒餐」除了在某些國家可以買來自用,
: 也可以直接捐出由如新公司去分配給需要的人,
: 這項「產品」的售價就跟其他產品一樣,包含佣金和管銷費用,
: 差別僅在買來自己吃,或是交給新公司去處理分配而已。
: 對一家公司而言,可以設計各種產品,反正只要給消費者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 如新推出「蜜兒餐」絕大部分是為了受飢人(包括成人與小孩)所設計的,
: 只是順便如新也做足了通路,
: 就像賑災時,捐贈者買了物資送到貨運中心,再由相關單位交到災民手中,
: 捐贈者必須花費物資費用+貨運費用,
: 現在買如新「蜜兒餐」的費用就差不多等於上述兩樣的總和;
抱歉,我必須提出異議
異議就是你買如新「蜜兒餐」的費用『並不等於』物資跟貨運費用的總合...
而是等於物資費用+貨運費用+
分給直銷商的錢
: 當購買該產品的時候,救助活動就在運轉了,
: 就像是購買台灣如新的綠茶和靈芝,公司每罐會捐五元給防癌協會,
: 對購買者而言,買了這產品同時支付直銷商佣金、公司營運管銷成本,
: 公司把賺到的部分捐五元出來,讓買家在購買時又可以順便幫助人,豈非妙哉?
: 真正被反對者詬病的,也不是能不能抵稅、有沒有告知酬傭回饋這些枝微末節,
: 而是硬要將慈善與營運管銷切割這種不合人性的作法,
: 所謂的志工也必須有健全的運作體系才可分配調度之,
: 這些運作體系本來就會有耗材、人力成本等等開銷,請千萬不要忽略;
: 並非戴上「慈善」二字,就得任勞任怨不計後果地貢獻,
: 大家在能力所及去幫助別人,才是真正的付出。
從一個局外人來看,您說的枝微末節部分其實正是重點
我的觀念某方面來說跟您相同,慈善也是要糊口飯吃的。
關鍵在於『程度』
當然,幫助別人一定要在能力所及的範圍之內。
今天紅十字會的編制除了志工之外,也是有支薪人員的
當今天他們『領太多』的時候,也是會被質疑的 ( 前陣子有上蘋果 )
但是今天絕對不是因為這樣她們就不用領錢
畢竟一個慈善組織本身一定有full time 的行政人員
沒有他們,我們的善心就沒有辦法被傳達出去。
另外一方面,『是不是賺太多』這件事情,就是我的觀念和您的觀念不一樣的地方
首先,我們先來談談什麼是『賺太多』
我的觀念很簡單,假設今天你從別人那邊收來的所謂善款
有一部分是維持組織的日常生活開銷/ 或是組織的工作人員的三餐吃穿,那OK。
但是如果今天這些所謂善款反而讓組織的工作人員可以成為所謂的富翁
或是可以在基隆路忠孝東路口開一間很高級的形象店
那我就覺得賺太多了。
( 抱歉,因為是拿如新當例子... 我沒有攻擊的意思 )
今天詬病的地方就在於,直銷的觀念一方面跟你說你成為上線之後
可以抽多少成,然後有一大堆光鮮亮麗的例子擺在你眼前
開名車、穿名牌、吃高級餐廳的 樣樣都有
然後另外一方面又跟你說『我們這個計畫是以慈善為主的喔』
您不覺得這個反差很大嗎?
當然,以我一個局外人,我不知道買一份蜜兒餐,我到底分給了直銷商多少
但是如果我買蜜兒餐除了養活那些貧苦地區的小孩之外
還同時養活了一些靠賣蜜兒餐而成為百萬富翁甚至千萬富翁的人
那我就會覺得賣蜜兒餐的人只是拿著慈善的口號在行賺錢之實而已,
不管他是不是什麼直銷不直銷。
( 很抱歉,最後兩句話可能有點衝,不過我想指出的點主要就是在這裡
也請大家看了之後盡量平心靜氣,以討論的觀點看待,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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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寫完這篇文章之後,我在同一個地方找到了答案
根據
#18SUfybt 這篇文章所說,實際上『獎金的部分是52%』
那也就代表,我買蜜兒餐捐出去的錢最多只有"48%"是做了善事
簡單的說,這樣的情況
如果直銷商跟我說『買蜜兒餐對自己的營養補充很棒,也可以
順便作善事喔!』
那我會買的很開心,買完了也可以接受
( 畢竟大家都知道直銷是怎麼一回事,你付了錢就一定大部分會被上線抽走 )
但是今天我看了這整串文章下來
直銷商的話術都是說『我們這是以作善事為主的,其實
並沒有什麼賺喔』
那就是說穿了兩個字『騙人』
說真的 從我的觀念來看,直銷之所以被大家討厭
就是因為『誠信』問題
會討厭直銷的人都是被騙過的,不管今天有沒有實際上金錢的損失
但是當你今天喪失誠信的時候,那什麼都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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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的觀念則是,直銷也是賺錢的一種
而且他的產品真的也是有獨到之處
所以我自己也多少有在吃,拿來作營養補給用
(當然,直銷商跟我說這產品多神多神,可以治百病類似屁話我則是一次也沒有信過(笑))
但是蜜兒餐說真的,從大家討論下來
我實在覺得這個東西明明就是直銷商/直銷公司拿來賺錢用的
又要拿慈善來當檔箭牌,實在一點都不可取就是了...
(你主要的目的是賣產品賺錢,硬要說我們都沒什麼賺,這個產品
主要是做慈善用的 :P)
以上是一個局外人的小心得
※ 編輯: jansia 來自: 60.198.33.75 (11/15 21:51)
推 Adanis:push 114.36.145.230 11/15 21:47
※ 編輯: jansia 來自: 60.198.33.75 (11/15 21:53)
推 peace271:大推 講出很多人想講的點 123.204.202.92 11/15 22:12
推 Charlene:我已經說了,我對蜜兒餐的瞭解是那樣,至 58.114.195.74 11/15 22:12
→ Charlene:於疏漏的部分,因為我沒有在經營,故不甚 58.114.195.74 11/15 22:13
→ Charlene:瞭解,詳情請打:02-27558555,如新客服 58.114.195.74 11/15 22:13
→ Charlene:專線,也許可以找出你的疑問,而不是再問 58.114.195.74 11/15 22:14
→ Charlene:到一些也不清楚的直銷商。如果想刁難,相 58.114.195.74 11/15 22:15
→ Charlene:信直接槓公司比槓那些只聽上線答案的直銷 58.114.195.74 11/15 22:15
→ Charlene:商好多囉!:) 58.114.195.74 11/15 22:16
推 Charlene:By the way,「物資費用」其實就已經囊括 58.114.195.74 11/15 22:18
→ Charlene:你補充「要分直銷商的錢」(佣金)。^^; 58.114.195.74 11/15 22:19
為什麼要把『要分直銷商的錢』分出來
就是因為這筆錢完全是屬於『額外獲利』部分
而不屬於『物資成本』和『製作工錢』
推 amcdpig:推 < 誠信 > 219.84.180.88 11/15 22:41
推 tchan:這篇的論點還不錯,合理值得大家討論且不帶 203.73.49.167 11/15 23:03
→ tchan:有過多的情緒性字眼 203.73.49.167 11/15 23:03
※ 編輯: jansia 來自: 60.198.33.75 (11/15 23:15)
→ jansia:不過主要還是大家討論討論啦 :) 60.198.33.75 11/15 23:16
推 Charlene:不好意思,我所指的「物資費用」就是成本 58.114.195.74 11/15 23:20
→ Charlene:+工錢+佣金。在賑災時所買的物資費用價 58.114.195.74 11/15 23:21
→ Charlene:格,就是經由大中小盤分取利潤後的價錢、 58.114.195.74 11/15 23:22
→ Charlene:物資本身成本與製作,因此,我將它們合起 58.114.195.74 11/15 23:22
→ Charlene:總稱物資費用~ 58.114.195.74 11/15 23:23
嗯嗯,我會把佣金跟其他東西特別分開看是因為直銷的情況跟其他的不大一樣
從上文可以知道,在這裡的佣金佔了全部賣價的52%
所以如果在這裡把成本工錢和佣金合在一起,個人的意見是不大好就是了
一點小意見 :)
※ 編輯: jansia 來自: 60.198.33.75 (11/16 00:03)
推 EChih:真的很黑暗 123.192.53.163 11/16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