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host0410 (◎馬丁◎)
看板DirectSales
標題Re: [問題] 緊急...我弟加入偉新XD
時間Wed Mar 10 23:14:53 2010
※ 引述《nonsense0201 ()》之銘言:
: 加入的過程
: 我想就不再贅述了
: 反正就是在高雄火車站填問卷 然後就被電話約時間出來那一套
: 我現在想請問的是
: 偉新每個月要消費3000元左右的商品是真的嗎??
: 另外
: 如何退會員
: 有沒有違約金等等之類的難搞的後續問題??
: 真的很急
: 麻煩板上的大大能給我解答
: Thx.
嗯...
首先對於直銷我持中立的態度
而偉新我下午才被朋友叫去
現在已決定明天就要取消資格
我朋友說每個月要消費2000元的商品
是2000元還是2000的售貨額我就沒問清楚(如果是後者,其實差不多)
買東西=加會員
退掉東西、之後不買,應該就等於退會(我猜)
行政院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一
(多層次傳銷參加人解除契約之條件及因解除契約而生之權利義務)
多層次傳銷參加入得自訂約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契約。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參加人退貨廨伸請,取回商品
或由參加人自行送回商品,並返還參加人於契約解除時所有商品之進貨價金及其他
加入時給付之費用。
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返還參加人所為之給付時,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已因可歸
責於參加人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之價值,及已因該進貲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
報酬。
前項之退貨如係該事業取回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也就是說,從加入後十四天內可要求退出,
三十天內再把東西退回現金。
當然,商品若有開封,我猜想就不可能是全額退回
明天下午我就會知道了....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詢他們公司
看過資訊後,覺得他們的說詞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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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igi030507:2000PV跟2000NT有差距喔.... 114.39.5.89 03/10 23:22
推 nonsense0201:不管是怎樣...很感謝熱心的板友~~~ 114.47.174.72 03/10 23:23
→ ghost0410:2000PV等於要買2800元的商品... 114.42.215.50 03/10 23:34
推 lantimes:有法律的規範,不用擔心,一定可以退的 61.31.143.120 03/11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