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接到USANA的"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98年度進貨資料申報表"
上面列出去年我所購買的所有產品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報稅 很多流程不清楚
有些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板友
1.記得有看過一個規定是 營業額不超過7萬元可以不用報稅
由於小弟購買的量不多 大多自用
申報表上所列的進貨金額合計才4萬多
而我真的有賣給別人的也才不到五千
是否這樣就可以不用報稅?
2.假定我的營業額已經達到法定報稅金額
那我要呈報的金額就是申報表上的"建議售價合計"這個金額嗎?
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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