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又救了一個朋友。心裡舒坦多了。
這次的事,主要第一個點就是他並沒有超過14天的舊法規猶豫期。
當然也就沒有超過新法規的30天猶豫期。
所以今天幾次信件往來後。
他直接去該直銷公司的櫃台直接解除契約退出了。
他一開始因為不知道要怎麼去辦理退出。
所以我是跟他說,如果擔心是可以直接寄存證信函。
一個寄給直銷公司,一個寄給電信公司。
聲明自己要求退出直銷的時間點。
至少萬一直銷公司想故意把你拖過猶豫期,至少要打官司的話,勝算比較大。
這邊主要是關於電信直銷退出有幾點事請大家務必注意。
如果你或你的朋友意識到電信直銷是不可行而要退出請一定要注意:
一、解約跟電信公司講是無效的:
因為電信公司事實上跟直銷公司並沒有「任何直銷往來關係」。
他跟直銷公司的關係大致就是電信→經銷商。
所以你辦門號只是經銷商送到電信公司審核。
審核通過就會核發sim卡,但到這邊你的電信合約是你和電信公司的問題。
跟直銷公司不會有關係。所以你要是打去解約,百分之百你是要付違約金的。
當然我不確定這部份是不是能走產品7天鑑賞期啦。這是屬於消保法的部份。
所以遇到這問題要退,你必須直接找那間電信直銷公司處理。
二、退出的門號會如何處理:
這部份我是猜測他們不太可能是向電信公司退租。因為這會涉及高額違約金。
他們應該就是將門號直接過戶給其他的用戶,說不定其實你的sim卡原本也是從
別人過戶的再接手過來的。不然他們就得自行想辦法吸收。
三、萬一櫃台或是內部人員或是推薦人一直說服怎麼辦?
首先當然是好言講述你退出的任何理由。
畢竟一開始不要人情撕破臉。
但是如果還是要嚕你下去,態度就可以逐漸轉為強硬。
假如他們用退出就要付違約金要脅你,你就大聲跟他說:
「依據消保法現行規定30天內都可以無條件退出,你們如果拒絕我們就法院見!」
基本上你態度到這如此強硬他不退給你都不行。
因為他要是真的堅持不退,你不用找公交會,你直接打110報警請警察前來處理。
因為如果他們如此堅持其實就是違法,不管是違反民法還是刑法,找警察來就對了。
可以的話最好把媒體記者、立委、議員全都找來。
我保證他們絕對會立刻、馬上、right now,幫你處理好解約,而且你一毛錢都不用付。
四、最重要的一件事:
將這個經驗分享給你週遭的親朋好友知道。
讓他們不要再誤觸這個陷阱。
因為你要知道一件事,再這樣下去,這些直銷公司多半會倒。
因為他們將無法再繼續找到人經營,那麼最後公司棄約逃跑也是有可能。
一但他們棄約逃跑,那可憐的後來加入的就只能去跟電信公司打官司。
這邊能打贏還是打輸就沒人能保證了。
我無法拯救最後的那些朋友,但至少可以拯救絕大多數的人免於失財之難。
其實我不是很相信他們真的有可能會倒。
最多就是收掉不幹改開通訊行走傳統產業還是能賺。
搞不好其實他們也有在做傳統通訊行的生意也不一定。
總之會有生存下去的備案嘛。
以上,在「是芥末日」的這一天,祝大家聖誕快樂,2013年新年快樂。
你今天吃「芥末」了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56.107